内容正文:
1.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1.1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课标要求
必备知识:
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权利与义务、民法基本原则。
关键能力:
理解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在生活中养成学民法用民法的良好习惯;理解民法基本原则,在生活中自觉遵循民法基本原则。
学习目标
政治认同:认真学习民法知识,提高法治素养,认同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
科学精神:理解民法基本原则,理解法治与德治的关系。
法治意识:尊崇法律、敬畏法律,把法治作为工作、生活的准则和指南,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公共参与:在社会生活与实践中,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核心素养
知识框架
民法
劳动
法
诉讼
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 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如何正确处理民事权利与义务,遵守民法基本原则?
主议题
子议题1、你的压岁钱是归谁保管的?结合视频谈谈你对民法重要性的理解?
子议题2、结合教材谈谈压岁钱的处理体现了怎样的民事法律关系?
子议题3、结合压岁钱的使用,谈谈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之间是什么关系?
子议题4、民法基本原则有哪些?你是如何理解的?
视频:孩子的压岁钱如何处置?民法典这样规定。
子议题1、你的压岁钱是归谁保管的?结合视频谈谈你对民法重要性的理解?
第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民法及其作用
(1)民法的含义(民法调整的范围):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注意:狭义的民法就是指民法典,广义的民法则包括民法典和其他民事单行法律。
平等主体 平等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地位平等的当事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中,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没有领导和服从的关系,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人身关系 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是指平等主体间基于人格或身份而发生的,与人身不可分离,不具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
财产关系 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是指平等主体之间以财产归属和财产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具有平等自愿和等价有偿的性质。
(2)民法的作用:
民法在我们的生活中不可或缺,无论是衣食住行、生老病死,还是就业创业,无一不需要民法的规范。
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地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民法在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意义,与每个人的一生密切相关。
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3)民事法律关系:
①含义: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事
法律
关系
财产关系
人身关系
物权、知识产权
借贷、继承、转让、赠与等
财产所有
财产转移
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等人格利益
配偶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等等
人格关系
身份关系
子议题2、结合教材谈谈压岁钱的处理体现了怎样的民事法律关系?
②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民事主体
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的人(自然人自出生起到死亡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自然人与公民在法律上是存在区别的,公民是指取得一个国家的国籍,并依照该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在法律上,民事主体使用自然人概念比使用公民的概念更准确些。自然人包括无国籍或双重国籍、多重国籍人,而公民的概念严格来说却不包括。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以自己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
自然人(公民)
组织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法人组织
非法人组织
民事主体
营利法人(企业)
非营利法人(公立学校)
特别法人(政府)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