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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调研测试卷 高语文 考生须知: 1全卷分试卷和答题卷,考试结東后,将答题卷上交。 2试卷共8页,有四大题,23小题。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3.答题前请务必将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 置上。 4请将答案做在答题卷的相应位置上,写在试卷上无效 现代文阅读(35分 (一)现代文阅读I(本题共5小题,19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5题。 材料 所谓礼治就是对传统规则的服膺。生活各方面,人和人的关系,都有着一定的规则。 行为者对于这些规则从小就熟习,不问理由而认为是当然的。长期的教有已把外在的规则 化成了内在的习惯,维持礼俗的力量不在身外的权力,而是在身内的良心。所以这种秩序 主重修身注重克己。理想的礼治是每个人都自动地守规矩,不必有外在的监督。但是理想 的礼治秩序并不是常有的。一个人可以为了自私的动机,偷偷地越出规矩。这种人在这种 秩序里是败类无疑。每个人知礼是责任,社会假定每个人是知礼的,至少社会有责任要使 每个人知礼。所以“子不教”成了“父之过”。这也是多土社会中通行“连坐”的根据 儿子做了坏事情,父亲得受刑罚,甚至教师也不能辞其答,教得认真,子弟不会有坏的行 为。打官司也成了一种可羞之事,表示教化不够。 在乡村里所谓调解,其实是一种教有过程。我曾在乡下参加过这类调解的集会。我之 被邀,在乡民看来是极自然的,因为我是在学校里教书的,读书知礼,是权威。其他负有 调解责任的是一乡的长老。最有意思的是保长从不发言,因为他在乡里并没有社会地位 他只是个干事。调解是个新名词,日名词是评理。差不多每次都由一位很会说话的乡绅开 口。他的公式总是把那被调解的双方都骂一顿。“这简直是丢我们村子里脸的事!你们还 不认了错,回家去。”接着教训了一番。有时竟拍起来子来发一阵脾气。他依着他认为“应 当”的告诉他们。这阵却极有效,双方时常就“和解”了,有时还得罚他们请一次客。我 那时常觉得像是在球场旁看裁判官吹哨子,罚球。 (节选自费孝通《乡土中国·无讼》) 村料二 “调解制度在我国古代被称为调处”“和对’。”如果说无讼是中国古代政治与法 制建设的价值取向,那么调处制度则是实现息讼、无讼的重要手段之一。 调解发生的场域不是国家公权力所代表的政治领域,而是家族所代表的社会领域。调 解发生于具有社会权威的第三方的主持下,基于当事人的合意,而对于纠纷进行在地处理 它严格地区分发生于正式国家司法设置一一法院中的审判。后者的司法理念与前者大相径 庭,审判的理念在于把社会事务拉入国家政治领域,并使其得到政治的解决,公权力是社 高一语文第1页共8页 会事务与民间纠纷的仲裁者。 基于传统中国的司法理念,“受到处于主导地位的主流儒家伦理道德影响,在中国几 乎所有的三方结构的争议解决都是通过调解的方式完成。简而言之,人们认为中国法官并 不兼有审判和调解的职能,相反,法官本质上是一名调解人,他几乎不做或很少进行在传 统法院模型中指明的此类审判活动”。在传统中国,“非官方的“和解人’很明显一直在 发挥作用。仅当这些和解人无法解决争议时,人们才诉诸更正式的调解,即诉讼”。调解 体现了政治统治解决民间纠纷的非政治性却是社会认同的制度设置,是“从哪里来到哪里 去”理念的具体运用,它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社会事务与民间纠纷的国家化或政治化现象, 也就是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古人所说的无讼的目标。这正如赛如斯,H匹克( Cyrus F Peake)所说:“中国人对于和解与调处艺术的运用,对诉讼产生了长久而难以解决的灾难, 并使其产生了对法庭的不信任,这为法律在中国社会的运作空间设置了显著的与明确的局 限,这与法律在西方社会运作的广阔空间相比,具有明显的不同。” (节选自刘建军《社区中国》) 村料三 在儒家看来,诉讼违背自然秩序,破坏社会秩序,并对伦理秩序形成挑战,因而“无 讼”成为古代国家精英的社会理想。为了实现“无讼”理想,中国传统社会通过三种途径 来抑制诉讼。非制度化抑讼途径方面,国家精英通过思想劝导、榜样示范、社会輿论等多 种方式进行道德教化,不仅试图借助道德感化提高民众的道德水准,劝民息讼,也努力营 造“为讼有害”的社会舆论,增加诉讼的道德成本。制度化抑讼途径方面,统治者通过制 定严格的诉讼制度来增加民众提起诉讼的难度,诉讼不是人人、时时都可采用的手段。半 制度化抑讼途径方面,在中国传统社会,民间调处在纠纷解决中扮演重要角色,明清时期 被纳入到国家司法体系之中,成为纠纷解决的必经阶段。 (节选自郭星华《无讼、厌讼与抑讼》,有删节) 1.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理想的礼治秩序注重修身注重克己,希望借助身内的良心来维持礼俗 B.因为在乡土社会中通行的是“连坐”,所以“子不教”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