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二课时 中国古代官员的管理
历史
名师导学
必备知识
导学探究
随堂训练
历史
名师导学
课程标准 学习目标
知道中央集权体制下古代中国的官员考核和监察制度。 1.通过梳理教材、阅读史料,了解秦汉到明清官吏考核制度的发展历程,把握古代官吏考核制度的发展趋势,学会用辩证的视角评价中国古代官吏考核制度。(唯物史观、时空观念、史料实证)
2.通过梳理教材、阅读史料,了解秦汉到明清监察制度的发展历程,把握古代监察制度的发展趋势;用辩证的眼光评价古代监察制度,并从中得出对现代监察制度建设的有益启示。(唯物史观、时空观念、史料实证、历史解释)
3.感受中国古代政治制度文明的源远流长与东方特色,认同有效政治制度对国家治理及历史发展的积极作用。(家国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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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概念]
1.上计制:战国、秦汉时期年终考核地方官吏成绩的方法。战国时期,地方官吏年终将赋税收入写于木卷,呈送国君考核,称为上计。秦汉时期实行郡县制,郡的最高长官郡守掌管全郡,直接受中央政府管辖,由县令将该县的户口、垦田、钱谷出入等编为计簿,呈送郡国,郡守国相再加以汇编,呈报中央。入京执行上计的人员称为“上计史”。上计制度体现了中央对地方控制的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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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六条问事:西汉时期,监察官员监督地方时依据的准则。汉武帝分全国为十三部(州),每部(州)派刺史一人,于每年秋天巡行郡国,按“六条问事”的职权,监督郡国。“一条,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二条,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背公向私,旁诏守利,浸渔百姓,聚敛为奸。三条,二千石不恤疑案,风厉杀人,怒则任刑,喜则任赏,烦扰刻暴,剥截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妖祥讹言。四条,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五条,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托所监。六条,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剥民人。”通过上述措施,加强了中央政权对地方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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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都察院:官署名。明清两代最高的监察、弹劾及建议机关。明太祖改前代所设御史台为都察院,专职弹劾百官。都察院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秩正七品,官阶虽低,威权甚重,清代改以左右副都御史专为总督、巡抚的国衔,以方便其行事。至雍正元年(1723)又以六科给事中并入,因此合称为科道。
4.给事中制度:给事中制度是明朝独立于都察院之外的另一套监察制度。明初统设给事中,洪武六年(1373)始按六部的建制分设六科。洪武十年隶承敕监;十二年改隶通政司;十三年置谏院,成为独立机构。后谏院虽罢,六科给事中仍独立存在,负责稽查各部。凡大臣章奏发下,分类抄出;如有违误,则予驳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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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京察、大计:京察和大计是清代对文职官员的考核制度,其中对京官的考察叫京察,由吏部考功清吏司主持;对外官的考察叫大计。京察和大计皆三年一举。京察的考察内容分为“四格”:守、才、政、年。合格以上的考核结果分称职、勤职和供职三等。三等之外者为不合格。大计的考察内容也分为守、政、才、年“四格”。由藩、臬、府、县层层考察属吏的表现,最后上报督、抚。督、抚经核定后注考,上报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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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知识
一、秦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官员管理制度
1.考核制度
(1)秦汉时期:上计制
①内容:每年岁末,各县、侯国将一年来的 、钱谷入出、盗贼多少等情况汇集到郡国,再由郡国汇总,制成计簿,上报中央,称为“上计”。
参与审核计簿,防止造假。
②意义:上计考核的结果是 的依据。
(2)魏晋南北朝时期:因门阀士族势力强大,战乱频仍,考核大都流于形式。
户口垦田
御史
官员赏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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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察制度
(1)中央:秦汉建立以 为首的中央监察体系。
(2)地方:汉武帝为加强中央集权,实行刺史制度,刺史代表皇帝巡行郡国,依朝廷规定的监察法规纠举豪强和郡国守、相的不法行为。此后, 制度一直延续下来。
二、隋唐至两宋时期的官员管理制度
1.考核制度
(1)隋唐时期
①形式:官员考核归属尚书省 。隋朝九品以上官员每年要考核,地方官每年要派员向中央报告,或由皇帝遣使到州县巡行考察。
②标准:唐朝以 和才能为标准,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官员升降。
(2)宋朝:制定了严格的标准考核官员。
御史大夫
巡视监察
吏部
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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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中央 为最高监察机构,其长官为御史大夫
地方 唐太宗将全国分为 ,委派监察官定期或不定期巡回监察
影响 对地方有巨大的威慑作用
2.监察制度
(1)隋唐时期
御史台
(2)宋朝
①中央:承唐制设御史台。
②地方:划分路作为监察区。
③重要变化: ,御史拥有议事权,谏官拥有监察权。
十道监察区
台谏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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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点拨] 监察制度和谏议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