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原文呈现】
鱼我所欲也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xiàng)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诵读点拨】
鱼我所欲也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作家作品】孟子(约前372-前289年),名轲,字子舆,邹国(今山东邹城东南)人。战国时期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是孔子之后的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与孔子并称“孔孟”。孟子宣扬“仁政”,最早提出“民贵君轻”主张,认为“人性本善”,被后人尊为“亚圣”。
《孟子》是记载孟子及其弟了言行的部书,与《论语》《大学》《中庸》合称“四书”,同为儒家经典。
【译文】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放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是我所需要的;道义,也是我所需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舍弃生命而去求得“道义”。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比死亡更严重的,因此有灾祸我也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能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办法为什么不可以做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心,人人都有,只不过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菜汤,得到它就能活下去,得不到它就会饿死。如果没有礼貌地呼喝着给他吃,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用脚踢给别人吃,就连乞丐也会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那么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以前有人为了大义宁死也不愿接受,现在却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为了大义宁死也不愿接受,现在却为了妻妾的侍奉接受了它;以前有人为了大义宁死也不愿接受,现在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接受了它。这种做法难道不应该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本性。
【句析】
1.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开篇设喻,将“鱼”和“熊掌”比作“生”和“义”,生动地说明了对待生和义的区别。
2.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以类比的方法,提出“舍生取义”的观点,点明“义”的价值高于生命。
3.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正面论证,人们把“义”的价值看得高于生命,所以不能苟且偷生,宁愿赴死也不原行不义。
4.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