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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09 法律保驾护航 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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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7日修订通过,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本次修订主要添加了:
(1)对未成年上网加以管制,防止网络暴力。
(2)强化国家机关、居委会、村委会等各级单位对未成年受到侵害的报告义务。
(3)校园建立防欺凌制度,不得隐瞒重大欺凌事件。
(4)详细规定家长不得虐待、不能伤害、不得利用孩子违法犯罪等十一项禁止行为。
(5)有侵害未成年人记录的违法者禁止进入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
第四条 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
(二)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
(三)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
(四)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五)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
(六)保护与教育相结合。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6日修订通过,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由于近些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影响力案件特别是低龄未成年人恶性案件暴露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存在显著不足,本次修法也被寄语了厚望。综观新修订的预防法,有以下亮点值得特别关注:
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关系更加清晰。
(1)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的分级更加科学。
(2)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的保护处分措施更加完善。
(3)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预防,则进一步完善了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体系。
3、2021年10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十八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家庭教育是孩子成长过程中最重要的教育,孩子性格的形成,情商的培养,都受到父母潜移默化的影响,但现如今出现家庭教育缺位,父母放养孩子,教育方式不合理,不科学等问题层出不穷,影响孩子健康茁壮成长。国家以立法的形式提高家庭教育的地位非常有必要。
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
第五条家庭教育应当符合以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