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汶川地震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里氏8.0级大地震,是我国继唐山大地震后伤亡最严重的一次地震。
防灾减灾日
汶川地震后,国务院将每年的5月12日设为“防灾减灾日”,提醒社会各界更加重视防灾减灾。
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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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4
灾 前
灾 中
灾 后
城陵矶水文站
黄河上水文站工作人员在吊箱内进行水文测验
风云四号A星于2020年8月26日监测的台风“巴威”
风云四号A星于3月15日监测的沙尘天气
地震监测网络
三峡大坝
丹江口水库及水坝
三北防护林
防灾减灾法律法规
开展减灾教育
Ⅳ级响应
某一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Ⅳ级响应:
(1)死亡20人以上、50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10万人以上、50万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万间或3000户以上、10万间或3万户以下;
(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该省(区、市)农牧业人口15%以上、20%以下,或100万人以上、200万人以下。
Ⅲ级响应
某一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Ⅲ级响应:
(1)死亡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50万人以上、100万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万间或3万户以上、20万间或7万户以下;
(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该省(区、市)农牧业人口20%以上、25%以下,或200万人以上、300万人以下。
Ⅱ级响应
某一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Ⅱ级响应:
(1)死亡100人以上、200人以下(不含本数,下同);
(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100万人以上、200万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20万间或7万户以上、30万间或10万户以下;
(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该省(区、市)农牧业人口25%以上、30%以下,或300万人以上、400万人以下。
Ⅰ级响应
某一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特别重大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Ⅰ级响应:
(1)死亡200人以上(含本数,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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