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一切乐境,都可由劳动得来;一切苦境,都可由劳动解脱。
第二框 心中有数上职场
(
本
框重点
把握
◇把握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仲裁 ◇诉讼解决劳动纠纷
)
◆劳动者的权利
①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②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③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④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⑤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①劳动报酬
◇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劳动法规定工资必须按月支付,指的是实行月薪制的单位,工资必须按月支付。而实行周薪制、日薪制、小时工资制的单位该怎么办呢?《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实行周、曰、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 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以及其相关法律规定,工资总额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以下这些项目不属于工资的范畴:发明创造奖金、自然科学奖金、职工福利待遇方面的费用、出差伙食补助、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安家费。若双方发生劳资纠纷,这部分不得计入劳动报酬范畴。
◇按劳分配、同工同酬、不得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都是法律强制性规定。
〖★以案说法★〗案例一
郑某于2016年5月份到本市某公司应聘业务经理一职,入职时只进行了员工登记,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该公司聘用郑某时“口头承诺”其待遇为月薪10000元,但郑某入职后每个月拿到的工资仅3000元底薪。公司一直告知郑某,公司因为刚成立不久,资金紧张,薪酬在以后效益好了再补上。郑某入职半年,忍无可忍,向本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欠发工资;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60000元。共计102000元。双方对仲裁结果不服,又诉讼至法院。
法院经过庭审调查后认为:公司与郑某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基于郑某提供证据(工牌等),可以确定双方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郑某主张公司承诺薪酬为月薪一万元,现公司否认作出类似承诺;而郑某不能提交充实证据对此事实予以证实,法院对一万元月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