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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0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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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是现行有效的宪法。2014年10月23日,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首次明确规定:“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2、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规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自此,12月4日正式成为中国的国家宪法日。
3、由于2001年发布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规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4日作为国家宪法日所开展的各项纪念活动成为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的重要平台。2014年12月4日,中国迎来首个国家宪法日,全国人大、国务院、地方人大及政府,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等都开展了积极有效的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的宪法主题日活动。
4、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简称: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于2019年10月28日至31日在北京召开。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聚焦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若干重大问题,强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
5、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新时代波澜壮阔的治国理政实践中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遵循,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将引领法治中国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
6、2021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