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课时作业(六) 珍惜婚姻关系
[对应学生用书P108]
一、选择题
1.王某带着一对未成年子女王甲、王乙与吴某结婚,吴某对王甲、王乙悉心抚养和照顾。11年后,吴某与王某离婚,根据协议王某带子女无条件搬离并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对房屋的权利。两年后,吴某因故去世,王甲已成年具有独立生活能力,王乙尚在上学。依据本案,下列判断及理由正确的是( )
A.王乙有权继承吴某的遗产。理由:王某与吴某离婚后,王乙尚在上学,需要吴某的抚养
B.王甲、王乙都有权继承吴某的遗产。理由: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C.王甲、王乙都有权继承吴某的遗产。理由:王甲、王乙都曾经与吴某构成抚养关系
D.王甲、王乙都无权继承吴某的遗产。理由:吴某离婚后,王甲、王乙与吴某不再构成抚养关系
D [继子女获得继承权的条件是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抚养关系是建立在一定的亲属关系之上的,而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是因姻亲关系而产生的一种拟制血亲关系,这种拟制关系并不像血亲关系那样直接产生法定抚养义务。在继父母与生父母离婚后,即双方姻亲关系解除后,继子女对继父母是否仍享有继承权,应通过双方是否仍然具有相互抚养的关系予以判断。A、B、C错误,D正确,依据本案,不能确认吴某离婚后王甲、王乙与吴某还直接具有抚养关系。]
2.当前,在我国许多地方还存在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前进行先期约定的习俗或做法,即婚约。下列关于婚约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法律对婚约不予干预和禁止
B.婚约必须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
C.婚约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D.婚约是婚姻关系的必经程序,具有法律效力
D [A、B、C不符合题意,三个选项说法正确。D符合题意,我国民法典规定,合法的婚姻要符合结婚的原则和条件,同时要进行结婚登记。因此,婚约不是婚姻关系的必经程序,不具有法律效力。]
3.以下有关结婚登记申请的做法,正确的是( )
A.甲因在外地出差,让自己的哥哥代替自己与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B.甲到女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C.甲、乙为残疾人,双方均委托亲属去办理登记手续
D.甲、乙不同意2020年结婚,其父母强迫他们办理登记手续
B [A错误,甲因在外地出差,让自己的哥哥代替自己与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是错误行为。B正确,按照规定,自愿要求结婚的两个人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C错误,甲、乙为残疾人,双方均委托亲属去办理登记手续是错误行为。D错误,甲、乙不同意今年结婚,其父母强迫他们办理登记手续是错误行为。]
4.一对青年男女,青梅竹马,情投意合,早就确立了婚约。到了法定年龄,双方在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时,乡民政部门审查发现两人是表兄妹关系,不予办理。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A.只要双方自愿,两人可以办理登记
B.从法律上讲,两人不具备结婚的条件
C.两人可以先结婚,再登记
D.乡民政部门工作人员不得干涉两人的婚姻自由
B [乡民政部门审查发现两人是表兄妹关系,不予办理”,说明从法律上讲,两人不具备结婚的条件。]
5.小学与小科在工作中认识,交往不久就领证结婚,结婚时两人书面约定婚后收入归各自所有。儿子一出生就身患重病,小学便对小科和儿子不闻不问,一直拒付儿子的医疗费,小科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小学支付相关抚养费和医疗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学与小科认识后结婚符合双方完全自愿这一基本原则 ②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教育既是父母的权利也是义务 ③小科婚后用自己的工资收入购买的手机属个人财产 ④小学的行为构成遗弃罪,居委会及所在单位应劝阻调解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C [①错误,材料未体现结婚条件的相关内容。②正确,小学与小科结婚后儿子出生,就算儿子身患重病,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教育既是父母的权利也是义务。③正确,“结婚时两人书面约定婚后收入归各自所有”,因此小科婚后用自己的工资收入购买的手机属个人财产。④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非居委会及所在单位劝阻调解。]
6.婚后,陈某用婚前个人积蓄30万元购买股票,获利8万元;创办公司经营所得100万元。陈某母亲赠与陈某个人价值50万元的小轿车一辆。上述全部财产中,属于夫妻共有的是( )
①陈某用于购买股票的30万元 ②陈某创办公司经营所得100万元 ③陈某投资股票获利8万元 ④陈某母亲赠与的小轿车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本题考查夫妻间的财产关系的相关知识。①错误,购买股票的30万元是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④错误,陈某母亲赠与陈某的小轿车,属于个人财产。]
7.2019年5月,陈某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