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13课
当代中国的民族政策
学习目标
了解当代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历史意义,以及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的主要成就。
目录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展
02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完善
03
01
新课导入
01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民族问题上提出了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原则。指出“被压迫民族”具有民族独立和民族自决的权力。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8卷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一)
新知讲解
1.背景:①历史因素:中国逐渐形成多元一体的格局。②现实因素:少数民族地区受压迫,长期落后。③维护国家统一的现实需要。④党的重视与成功探索。
我国历史演进的这个特点,造就了我国各民族在分布上的交错杂居、文化上的兼收并蓄、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情感上的相互亲近,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 ——习近平,2014年09月29日
西藏民主改革前劳动的农奴
解放前佤族人民的起居环境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一)
问题探究
(一)苏联少数民族约占全国人口的47%。我国少数民族只占全国总人口的6%,并且呈现出大分散小聚居的状态,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以及少数民族之间往往互相杂居或交错杂居。(二)苏联实行联邦制是由当时的形势决定的。我国则是各民族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由平等联合进行革命,到平等联合建立统一的人民共和国,并没有经过民族分离。因此,在统一的国家内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更有利于民族平等原则的实现。 ——中共统战部编《民族问题文献汇编》
在中国政象之事实上,我们更应该尊重民族自决的精神……
——1922年陈独秀《中国共产党对于目前实际问题之计划》
蒙、回、藏、苗、黎、高丽等人等,凡是居住在中国的地域内,他们有完全自决权:加入或脱离中国苏维埃联邦,或建立独立的自治区域。
——1931《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第十四条
依据民族平等原则,实行蒙、回民族与汉族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平等权利,建立蒙回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