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海洋权益与海洋发展战略
【课标要求】
运用资料,说明南海诸岛是中国领土的组成部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固有领土,中国对其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知识梳理】
1.海洋权益
(1)范围:在领海的主权,在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等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在别国领海以外的自由航行、飞越权以及在别国领海的无害通过权等。
(2)管辖范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沿海国可以将管辖海域范围从3海里或12海里扩大到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而且宽大陆架国家还可以主张超出200海里范围的大陆架。
2.我国新时期海洋发展战略
(1)战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提出,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提出,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
(2)海洋强国:指在开发海洋、利用海洋、保护海洋、管控海洋方面拥有强大综合实力的国家。
3.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布局
坚持陆海统筹发展;推动海洋经济发展;创新海洋科技;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维护海洋权益;全面参与全球海洋治理。
4.各类海域的划分及相关权益
名称
划分
相关权益
领海
邻接陆地领土和内水的一带海域。其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最宽不超过12海里
沿海国在领海内享有的主权及于其领海上空、海床和底土,外国船舶享有无害通过权
内水
是领海基线向陆地一面海域,包括沿海国沿岸的河口、港口、海湾、海峡等
与陆地领土的地位相同,享有完全的排他性主权
毗连区
领海以外邻接领海的一带海域,其宽度不超过12海里
沿海国在其毗连区内具有防止和惩处在其领土或领海内违反其海关、财政、移民或卫生等法律和规章事项的管制权
大陆架
大陆向海洋的自然延伸,是指邻接一国海岸但在领海以外的一定区域的海床和底土
沿海国享有勘探、开发包括海床、底土的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其他国家享有在大陆架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权利,以及航行和飞越的自由
专属经
济区
是在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专属经济区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应超过200海里
沿海国享有勘探、开发、养护、管理等权利和从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保护等管辖权。所有国家享有航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但不得从事危害沿海国主权和安全的活动
公海
在国际法上,公海是指不包括国家领海或内水的全部海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