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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届高考政治备考——全过程民主
一、【热点直击】
“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个概念的提出有一个过程。2019年1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时,第一次提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2021年3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正草案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中,“全过程民主”被明确写入这“一法一规则”。2021年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又特别提出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其中加入了“人民”二字。
理解“全过程人民民主”,需要注意几个关键词:“全”“过程”“人民”。
第一,它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具体而言,有两个要求:一是“一切为了人民”,要始终将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民主政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一切依靠人民”,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体人民都能参与的一种民主形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要“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保证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
“人民”民主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区别于西方式民主的重要特征。西方式民主虽然也标榜“人民主权”,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其基本的运作逻辑是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博弈,弱势群体和边缘群体的政治社会权利很难得到保障,不仅自己参与无门,代表他们利益的主张也很难进入政策议程,更难变成实际的政策;即使变成了政策,也很难得到有效执行。
第二,它是全“过程”人民民主。过程性是民主的内在要求。战后西方式民主最大的一个失误就是窄化了民主的过程,将民主单纯理解为“竞争性选举”。事实上,民主在古希腊诞生之时,从民主决策到民主监督,公民都是参与其中的。1942年,熊彼特出版《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在这本书里他提出了一个最小化的民主定义:民主就是一种选择政治精英的制度安排。区分民主与非民主的标准就是,是否存在竞争性选举。后来,他的这个定义就成为西方民主研究的标准定义。但是,熊彼特的最小化民主定义极大地限制了民主发展的空间,不仅削弱了民主的丰富性,而且破坏了民主的过程性,将民主只限于投票选举。这样的民主观在实践中产生了很多问题,连西方学者自己都发出了“没有治理的民主”这样的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