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8.国家机构有哪些
嘉定区外冈小学 钟田
一、教学任务分析
(一)教材分析
《国家机构有哪些》一课是小学统编版《道德与法治》五年级第二学期第四单元《我们的国家机构》第一课。本课的编写依据是《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我们的国家”第13条“知道自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初步了解自己拥有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知道我国颁布的与少年儿童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形成初步的民主与法制意识”,《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中“小学高年级(3-6年级)教学内容与要求”第1条“建立对宪法的法律地位和权威的初步认知。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初步认知主要国家机构,国家主权与领土,认知国防的意义,增强民族团结意识”、第3条“了解制定规则要遵循一定的程序,进一步树立规则意识,遵守公共生活规则,初步了解合同以及合同的履行,理解诚实守信和友善的价值与意义”和第6条“初步了解司法制度,了解法院、检察院、律师的功能与作用”。
本课由三个板块组成。第一个板块的话题是“身边的国家机构”,让学生了解国家机构的组织形态,对此形成初步的知识框架,在此基础上认识宪法是确定国家机构的最高法律依据。第二个板块的话题是“国家机关的职权”,使学生了解各国家机关的主要职能,知道经常打交道的国家机关的日常行为属于行使何种职权。第三个板块的话题是“国家机关的产生”,让学生知道我国实行民主集中制,人民通过选举产生人大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二)学情分析
五年级学生对身边常见的单位是否属于国家机构有比较基础的认识,但是对学校、医院、银行等部分具有维护公共利益性质的单位,判断上存在模糊的地方;对国家机关的日常工作有初步了解,但是没有形成较为严谨的认识。此外,国家机关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活动,它的产生过程、机构组成属于较为抽象的内容,对五年级学生具有挑战性。
二、教学目标
1.情感态度价值观:认识身边的国家机构,形成生活的正常运行离不开国家机构保障的意识。
2.能力与方法:了解国家机关的法定职权,将不同国家机关与其主要职权一一对应。
3.知识:知道国家机关如何产生、如何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了解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在产生于行使职权时的区别。
第一课时
【教学目标】
1. 认识身边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