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课程标准】
了解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和基本特征,知道宗教伦理在西方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一)渊源——罗马法
1.《十二铜表法》
习惯法
成文法
(2)概况:
公元前450年,罗马共和国颁布《十二铜表法》
为了缓和平民和贵族的矛盾
(1)颁布的目的:
(3)意义:
是古罗马的第一部成文法,实质上维护奴隶主贵族的利益,但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奴隶主贵族随意解释法律的特权
2
结合四段材料,试评析《十二铜表法》
第9表 不得为任何个人的利益,制定特别的法律。
保护私有财产
具有阶级性,维护贵族利益
第8表 毁伤他人肢体而不能和解的,他人亦得以同态复仇而“毁伤其肢体”。
第11表 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
第3表 债权人有权拘禁不能按期还债的债务人
一定程度限制贵族特权
保留了落后习俗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BC509年
BC27年
罗马共和国时期
476年
罗马帝国时期
公民法
用以调整罗马公民关系的法律,只适用于罗马公民。包括部分习惯法,《十二铜表法》以及随后制定的法律。
万民法
适用于罗马帝国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用来调整罗马公民和异邦人及异邦人和异邦人之间的民事关系。
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下令编纂《罗马民法大全》
查士丁尼与他的廷臣
2、《罗马民法大全》
(1)背景:
罗马帝国时期,随着统治区域的扩大和人口的激增,法律制度更加完善。
(2)创立:
(3)意义:
是古罗马法律的最高成就,也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
BC27年
476年
1453年
西哥特
东哥特
法兰克
汪达尔
勃艮第
阿勒曼尼
摩尔人
苏维汇
东罗马帝国
盎格鲁人
罗马帝国时期
东罗马帝国
《查士丁尼法典》
汇编罗马帝国仍生效的法律
《查士丁尼学说汇编》
历代法学家对罗马法的学说和解释
《查士丁尼新律》
535年后所颁布的法律
《查士丁尼法学总论》
供当时学习法律之用的基本教材
《罗马民法大全》
1、日耳曼法:
2、教会法:
3、罗马法的复兴:
日耳曼人以部落习惯法为基础,受罗马法影响,编撰的一套成文法,成为庄园法庭审判的依据,等级色彩浓厚。
(二)发展——中古时期的法律
以基督教神学为思想基础,吸收了若干罗马法原则而形成的法律。是对古罗马法制文明的传承。
①原因:
②表现:
西欧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