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西欧庄园
部编人教版《世界历史》九年级上册
第三单元 封建时代的欧洲
学习目标
1.了解西欧庄园、领主、佃户的基本概念与
相关史实。
2.知道庄园法庭相关史实。
3.知道庄园是西欧中世纪社会的基础。
西欧庄园
西欧庄园
从9世纪开始,西欧出现了一种新的
农业经济组织形式——庄园。
11世纪,庄园盛行,遍布欧洲各地。
一、庄园的领主与佃户
1.庄园的出现和发展
庄园有住房、作坊、耕地、草地、池塘等,庄园的主要工作是农业,也可自己酿造啤酒,面粉、面包、奶酪、火腿、蔬菜等均可自给,鞋帽衣服也可以自己制作,庄园生产了人们日常生活所需要的绝大部分产品。
2.庄园特点(性质):
住房
作坊
耕地
草地
林地
果园
独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和政治单位。
西欧庄园
一、庄园的领主与佃户
3.庄园的人员构成
领主
佃户
农民:自由
农奴:缺少自由
领地的封建主
自由农民拥有自己的生产工具和财产,有份地保有权。
西欧庄园
一、庄园的领主与佃户
4.庄园土地的构成
土地
“自营地”
领主
“份地”
佃户
庄园的周围大多是林地、荒地等,被称为“共用地”,全体佃户都可以放牧,共同使用。
获得土地的条件
义务耕种
征收捐税
直接经营
(自由农民的土地权利受法庭保护)
西欧庄园
一、庄园的领主与佃户
1.权力及主持:
庄园具有司法权,设有庄园法庭。主持法庭的是领主或他的管家。
2.受理范围:
侵犯领主利益的行为、佃户之间关于土地、借贷和婚姻纠纷、违反庄园公共规则的行为。
西欧庄园
二、庄园法庭
3.惩罚手段:
处以罚金,罚金全部归领主所有。
4.审判依据:
习惯法或村法。
5.特点:
没有专门的工作人员 ,开庭时间和地点不固定。
西欧庄园
二、庄园法庭
6.庄园法庭的作用:
西欧庄园
(1)庄园法庭起着维护庄园公共秩序的作用。
(2)庄园法庭既维护了领主的利益,也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领主的特权。
二、庄园法庭
西欧庄园中的农民和中国古代社会的农民的异同?
都过自给自足的生活,都受封建主剥削。
西欧农民主要以劳役的方式受领主剥削,
但土地受保护;
中国农民主要以实物地租的形式向地主交租,几乎没有土地。
同:
异:
西欧庄园
性质:
领主
佃户
农民
农奴
“自营地”
“份地”
独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和政治单位。
剥削与被剥削
统治与被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