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四单元 走进法治天地
考点1 法律的特征与作用
1.法律的特征。
(1)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权威性)
(2)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强制性)
(3)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普遍性)
2.法律的作用。
(1)规范作用:法律规范着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
(2)评判、指引和教育作用:为我们评判自己和他人的行为提供了准绳,指引、教育人向善。
(3)保护作用:法律通过解决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惩恶扬善、伸张正义,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3.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表现。
(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2)每个公民都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护,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
(3)任何人不论职务高低、功劳大小,只要触犯国家法律,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考点2 特殊保护
4.为什么要对未成年人进行特殊保护?
(1)必要性: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自我保护能力较弱,辨别是非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不强,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和不法侵害。
(2)重要性: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应有之义。
(3)现实情况:社会环境比较复杂,还存在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
5.保护未成年人的四道防线(特殊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
四大保护
主体(辨识点)
保护措施
家庭保护
(基础)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与孩子进行亲子活动;生病时家长及时带子女就医;保证子女按时入学;孩子犯错后父母进行教育等
学校保护
(重要作用)
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
学校开展防灾防震演练;举办安全教育日活动;加强校园安全设施建设;开展劳动实践活动等
社会保护
(必不可少
的组成部
分)
国家、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
博物馆、科技馆免费对未成年人开放;社区开展消防演练;关停黑网吧;学校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流浪儿童进校园专项行动等
司法保护
(重要保障)
国家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档案封存;未成年人案件不公开审理;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人民法院不得将失信未成年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
考点3 依法办事、树立法治意识
6.依法办事的要求。
(1)树立法治意识。遵守各种法律法规,依法表达自身诉求。
(2)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习惯。
7.作为国家未来的建设者,青少年要为法治中国建设做出哪些努力?
(1)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了解法律基本内容,提高法律意识。
(2)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法律提倡做的积极去做,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
(3)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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