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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易错知识提醒
1. 分封制下的等级秩序不仅体现在政治层面,也贯穿在社会生活和思想观念中,小到衣食住行(出行车马、朝服、房屋排列、食器种类等),大到国家祭祀、丧葬习俗、礼仅等。
2.分封制是西周加强对疆域管理的一种行政制度。它利用血缘关系实行分封,起到了巩固政权的作用,但在周王室衰微后造成分裂割据局面。
3.分封制是统治阶级内部根据宗法血缘关系,联合同姓及异姓贵族在权力和财产方面的再分配制度。
4.分封制打破了夏商的部落国家和方国联盟状态,国家政权由松散走向紧密,是一种制度创新。
5. “家天下”即天下为家,王权在一姓中世袭,反映了历史发展趋势和社会进步。
6.中国宗法制的核心作用就是用宗统来维护君统,用族权来巩固皇权,用家法来补充国法,即将国家公权力全面私有化。它是中国集权思想最重要的来源之一。
7.分封制重在规定权力的“分配”,而宗法制重在规定权力的“继承”。
8.宗法制是西周政治的指导思想,同时具有规范社会秩序、整齐生活习俗的作用。宗族作为家和国的中介,发挥着协调两者关系的作用。
9.宗法制度的原则既通行于姬姓贵族,也通行于百姓贵族。在姬姓贵族与异姓贵族之间,还要通过婚姻关系结成亲戚之国,用以加强联系。这种通婚关系,是宗法关系的补充。
10.秦王嬴政认为自己功德超过“三皇五帝”,因此采用“皇帝”称号。其目的:首先是突出自己的功绩,其次要神化皇权。
11.三公九卿分工严密,各司其职,而又互相牵制,保证皇帝掌握大权。御史大夫监察的对象包括丞相。三公九卿制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君主专制下重大事务的决策失误。
12.秦朝的政治制度与先秦时期相比,实质上的不同是以封建专制集权的官僚制度代替了奴隶主贵族的世卿世禄制度,但皇帝仍是世袭的。
13.西周宗法分封制下的“官”以贵族血缘世袭,秦以后的“官”则是皇帝任免(如郡县长官),俸禄来自国家税收,形成完善的官僚政治体系。官僚制度有严格的职务分工,职权分明,有职则有权,离职则无权,当官实际上成为一种职业,是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体现。
14.为显示皇帝至高无上的地位,中国古代皇帝自称“朕”,皇帝命令称“制”或“诏”,皇帝的玉印称“玺”。
15.唐朝是封建制度的鼎盛时期,封建集权统治到达了一定的高度。然而,中央实行三省六部制,三分相权,虽然削弱了宰相的权力,但皇权尚未实现高度的集中,仍有相权制衡。
16.唐代三省六部制实现了分层决策与分层行政,通过文书的起草,审核和执行的运作流程来实现权力的分割与制约。
17.三省六部制注重行政程序,把处理一件政事分成若干阶段,由各个层级的不同部门来依次处理,尚未使行政权、财权,军权完全分开。二府三司制注重不同的行政事务由不同的机构处理,军权,财政权完全从相权手中分割出来。
18.元朝并非在全国都实行行省制度。因为元朝的山东、山西,河北由中书省直接管辖,西藏由宣政院直辖,其他地方设行省,边远地区设宣慰司进行管理。元朝的行省制和美国的联邦制都较好地处理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19.行省制并不是对郡县制的否定,而是继承基础上的发展,反映了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进一步发展完善。
20.元代行省有权号令指挥路、府、州、县的各项政务。行省辖区不仅地域辽阔,且省界犬牙交错,使其无山川险阻可依,北向门户洞开,形成以北制南的军事控制局面,元朝这一设置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地方割据。
21.宰相是百官之首,参与决策,对皇权起到制约作用;内阁属于皇帝的内侍机构,仅备顾问,不是中央的正式机构,没有决策权,对皇权无制约力。
22.票拟权的出现并不能说明明朝内阁拥有决策权,票拟是否被采纳最终还得取决于皇帝的批红。
23.军机处虽然总辖军国政务,但它本身不是一个正式的权力机关。军机大臣无专职,亦无定员。军机处不设官署,除了奉命办事之外,自己不能做出任何决定,也无权对外发出任何指示。
24.明朝内阁制、清朝军机处的设置和密折制的推行是中国专制时代政治形态的新变化,体现了皇权不断加强的趋势,而君主专制制度的强化严重阻碍了中国社会的发展,使中国逐渐落后于世界。
25.明代无论是总督还是巡抚,就其官职的性质而言皆属中央派遣的廷臣,而非地方大吏,但又显示出了许多向地方大吏转化的特点。
26.元朝的宣政院是管理全国佛教僧徒和藏族军民政教事务的中央官署,清朝的理藩院是统治蒙古、回部及西藏等少数民族的最高权力机构,也负责处理对俄罗斯的外
交事务。应该看到,理藩院的职能更加多样化。
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高考考点核心素养解读
(新高考:3+1+2选考)
1. 分封制
(1) 从唯物史观角度:本质上分封制作为一种国家制度,属于上层建筑,主要解决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分封制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分配国家政治权利,促进了诸侯国的发展。使统一的奴隶制度在各诸侯国得以建立和发展,使奴隶制经济的发展有了制度基础。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