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六课第一框 国家权力机关
课程标准:
本课依据的课程标准的相应部分是“青少年法治教育内容”中的初衷阶段的教学内容与要求。具体对应的内容标准是“了解重要国家机构的职权”。
教材分析:
“国家权力机关”,主要讲述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本框包括两个目题,第一目“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这一目主要围绕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展开。第二目“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这一目主要讲述了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
学情分析:
八年级是学生道德与法治意识和行为形成的重要时期。通过本课学习,让他们深化对依治国和依宪治国的意识,培养他们的法治思维,增强法治意识,引导学生认识到诸多政治现象背后的国家机关及其职权,认识到国家机构在维护人民当家作主中发挥的作用。
教学目标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感受国家机构的性质、职权,体会国家机构在维护人民当家作主中的作用;支持和配合国家机构的工作;关注国家机构职权的依法行使,增强法治意识,形成法治思维。
【能力目标】
能够从具体的经济现象、政治现象中抽象概括出国家机构在维护人民当家作主中的作用;能够把学习到的有关国家机构的知识运用到日常生活中,理解、分析相关的经济、政治现象,解决相关经济、政治问题;
【知识目标】
理解国家权力机关的性质、职权,特别是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重点】
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的地位。
【难点】
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 课前导学
课前播放视频导入
对本课学习内容进行梳理
二、新授课
【活动一】
回顾“人代表大会制度”内容,了解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
【归结】
(1) 我国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是由人民选举的代表组成的,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机关,决定全国和地方的重大事务。
(2) 我国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活动二】探究与分享P77
(1)我国国家机构由哪些国家机关组成?这些机关和人民代表大会之间是什么关系?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
【教师提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整个国家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活动三】探究分享: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与本级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教师点拨】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