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我记忆中的老舍先生(节选)
①我从高中时代起,就读老舍先生的著作,什么《老张的哲学》《赵子曰》《二马》,我都读过。到了大学以后,以及离开大学以后,只要他有新作出版,我一定先睹为快,什么《离婚》《骆驼祥子》等,我都认真读过。最初,由于水平的限制,他的著作我不敢说全都理解。可是我总觉得,他同别的作家不一样。他的语言生动幽默,是地道的北京话,间或也夹上一点儿山东俗语。他没有许多作家那种忸怩作态让人读了感到浑身难受的非常别扭的文体,而是一种新鲜活泼的力量跳动在字里行间。他的幽默也同林语堂之流的那种着意为之的幽默不同。总之,老舍先生成了我毕生最喜爱的作家之一,我对他怀有崇高的敬意。
②但是,我认识老舍先生却完全出于一个偶然的机会。济南是我的老家,每年暑假我都回去。李长之是济南人,他是我的唯一的一个小学、中学、大学“三连贯”的同学。有一年暑假,他告诉我,他要在家里请老舍先生吃饭,要我作陪。在旧社会,大学教授架子一般都非常大,他们与大学生之间宛然是两个阶级。要我陪大学教授吃饭,我真有点儿受宠若惊。及至见到老舍先生,他却全然不是我心目中的那种大学教授。他谈吐自然,和蔼可亲,一点儿架子也没有,特别是他那一口地道的京腔,铿锵有致,听他说话,简直就像是听音乐,是一种享受。从那以后,我们就算是认识了。
③以后是激烈动荡的几十年。又见了老舍先生,而距第一次见面已经有20多年了。我现在已经记不清楚我们重逢时的情景。但是我却清晰地记得50年代初期召开的一次汉语规范化会议时的情景。当时语言学界的知名人士,以及曲艺界的名人,都被邀请参加,其中有侯宝林、马增芬姐妹等。老舍先生、叶圣陶先生、罗常培先生、吕叔湘先生、黎锦熙先生等都参加了。这是解放后语言学界的第一次盛会。当时还没有达到会议成灾的程度,因此大家的兴致都很高,会上的气氛也十分亲切融洽。
④有一天中午,老舍先生忽然建议,要请大家吃一顿地道的北京饭。大家都知道,老舍先生是地道的北京人,他讲的地道的北京饭一定会是非常地道的,都欣然答应。老舍先生对北京人民生活之熟悉,是众所周知的。有人戏称他为“北京土地爷”。他结交的朋友,三教九流都有,他能一个人坐在大酒缸旁,同洋车夫、旧警察等旧社会的“下等人”,开怀畅饮,亲密无间,宛如亲友,谁也感觉不到他是大作家、名教授、留洋的学士。能做到这一步的,并世作家中没有二人,这样一位“老北京”想请大家吃北京饭,大家的兴致哪能不高涨起来呢?商议的结果是到而四锅居去吃白煮肉,当然是老舍先生做东,他同饭馆的经理一直到小伙计都是好朋友,饭菜极佳,服务周到,大家尽情地饱餐了一顿,虽然是一顿简单的饭,然而却令人毕生难忘。当时参加宴会今天还健在的叶老、吕先生大概还都记得这一顿饭吧。
⑤还有一件小事,也必须在这里提一提。忘记了是哪一年了,反正我还住在城里翠花胡同没有搬出城外。有一天,我到东安市场北门对门的一家著名的理发馆里去理发,猛然瞥见老舍先生也在那里,正躺在椅子上,下巴上抹着白糊糊的一团肥皂泡沫,正让理发师刮脸。这不是谈话的好时机,我只寒暄了几句,就什么也不说了。等我坐在椅子上时,从镜子里看到他跟我打招呼,告别,看到他的身影走出门去。我理完发要付钱时,理发师说:老舍先生已经替我付过了。这样芝麻绿豆的小事殊不足以见老舍先生的精神;但是,难道也不足以见他这种细心体贴人的心情吗?
1、解释下列词语。
地道:
受宠若惊:
2、文章第①自然段共有 句话,是围绕“ ”
这一中心句展开的。
3、文章回忆了老舍先生哪几件事?请简要概括。
4、作者认为与别的作家相比,老舍先生的作品主要有什么特点?
5、文章的标题是“记忆中的老舍先生”,但是第1自然段却写作者对老舍先生的作品的喜爱,是不是作者跑题了?说说你的看法和理由。
6、“我记忆中的老舍先生是一个怎样的人?
你在伞里吗?
①雨渐渐大起来。后座上的女儿,小脸紧贴着我的后背,右手穿过我的胳肢窝,擎着她那把橘红的伞。雨砸在伞顶上,砰砰直响。有风,车子骑得有些吃力,那小伞也忽嗒忽嗒不甚听话,但女儿努力地擎着它,我能感觉到她的小手在我的腋窝下一次又一次用力。我问道:“你在伞里吗?”
②“妈妈,在!”女儿的回答响亮而干脆。那语气里的阳光,穿过这晦暗的雨幕感染着我的心。女儿今天是太高兴了,期中考试,她语文、数学都得了一百分,按照考前的承诺,我要请她吃一顿肯德基。
③女儿左手攥着的纸袋里,此刻就装着她小小的愿望,热乎乎的,与她热乎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