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七年级下语文
第15课 《最苦与最乐》
作者简介
梁启超(1873~1929),字卓如,号任公,别号饮冰室主人,近代资产阶级改良主义者、学者。1895年赴北京参加会试,随康有为发起“公车上书”。1898年参与“戊戌变法”。著有《饮冰室合集》,代表作有《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中国历史研究法》等。
故事背景
痛苦与快乐,是人类永恒的思考话题。对此哲人志士有不少精彩的论述,平常百姓也有许多深刻的思考。思想家梁启超以他的远见卓识和以天下为己任的情怀,站在儒家的进取精神和佛家的超凡智慧的高度,道出了自己对痛苦和快乐的理解。
课文主题
本文论述了人在面对责任时是逃避还是承担的问题,告诉我们背负应尽而未尽的责任是人生最大的痛苦,尽责任是人生最大的快乐。
原文链接
最苦与最乐 梁启超
一九二二年八月十二日《时事新报·学灯》
人生什么事最苦呢?贫吗?不是。失意吗?不是。老吗?死吗?都不是。我说人生最苦的事,莫苦于身上背著一种未了的责任。人若能知足,虽贫不苦;若能安分(不多作分外希望),虽然失意不苦;老、死乃人生难免的事,达观的人看得很平常,也不算什么苦。独是凡人生在世间一天,便有一天应该的事。该做的事没有做完,便像是有几千斤重担子压在肩头,再苦是没有的了。为什么呢?因为受那良心责备不过,要逃躲也没处逃躲呀!
答应人办一件事没有办,欠了人的钱没有还,受了人的恩惠没有报答,得罪了人没有赔礼,这就连这个人的面也几乎不敢见他;纵然不见他的面,睡里梦里,都像有他的影子来缠着我。为什么呢?因为觉得对不住他呀!因为自己对他的责任,还没有解除呀!不独是对于一个人如此,就是对于家庭、对于社会、对于国家,乃至对于自己,都是如此。凡属我受过他好处的人,我对于他便有了责任。凡属我应该做的事,而且力量能够做得到的,我对于这件事便有了责任。凡属我自己打主意要做一件事,便是现在的自己和将来的自己立了一种契约,便是自己对于自己加一层责任。有了这责任,那良心便时时刻刻监督在後头,一日应尽的责任没有尽,到夜里头便是过的苦痛日子;一生应尽的责任没有尽,便死也带著苦痛往坟墓里去。这种苦痛却比不得普通的贫困老死,可以达观排解得来。所以我说人生没有苦痛便罢,若有苦痛,当然没有比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