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九课】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一、认识调节与仲裁
1.以和为贵选调解
⑴生活中纠纷的解决方式:
①最好方式:倡导“和为贵”。先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
②无法和解时,人们还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③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我国开始建设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充分发挥其在线咨询、评估、调解、仲裁的功能,为纠纷主体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⑵调解
①调解的含义: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就是调解。
②我国的调解制度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诉讼调解。
③形式:诉讼调解和诉讼外调解
④基本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合法合理、自愿平等
⑶人民调解(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
①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
②原则:自愿平等、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
③效力: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知识整合】诉讼调解与诉讼外调解
种类
主持者
特点
效力
诉讼调解
人民法院
目的是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诉讼外调解
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
①尊重当事人的权利。
②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
①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②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能力。
行政调解
国家行政机关
仲裁调解
仲裁机构
【特别提示】“枫桥经验”是人民调解方式的典型代表。在新时代“枫桥经验”得到新发展,形成了党领导下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和方法,有利于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保障发展。
【易混易错】调解与和解
和解
调解
参与者
双方当事人
双方当事人、调解主持者(有关机关、单位、组织、个人或法院)
活动过程
双方当事人自己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达成一致属于诉讼和解)
在有关组织、机关、机构、个人或法院的主持下,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裁决的活动
法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