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新教材·政治 必修3
第五课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课时1 人民代表大会: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
1.明确我国人民如何行使国家权力。
2.认识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职权。
3.理解人大代表的性质、权利和义务。
4.运用现实事例,结合人大代表的履职经验,分析人大代表的产生过程、活动方式和主要职责。
一、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1.人民如何行使国家权力
(1)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属于 eq \o(□,\s\up3(01))人民。
(2)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 eq \o(□,\s\up3(0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3)在我国,人民通过 eq \o(□,\s\up3(03))民主选举选出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性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 eq \o(□,\s\up3(04))权力机关。
(2)职权:国家最高的立法权、 eq \o(□,\s\up3(05))决定权、任免权和 eq \o(□,\s\up3(06))监督权。
(3)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国家机关组织体系中居于 eq \o(□,\s\up3(07))最高地位,国家行政机关、 eq \o(□,\s\up3(08))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议一议 如何区分人大的四个职权?
提示:区分关键是看内容:如果是关系法律的立、废、改的决定则是立法权;如果是对国家机关干部任免的决定则是任免权;关于国家大政方针、规划的通过则是决定权;审议通过上年度的工作报告是监督权,下年度计划是否批准属于决定权等等。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性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 eq \o(□,\s\up3(09))常设机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
(2)地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eq \o(□,\s\up3(10))负责并报告工作。
(3)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宪法规定的 eq \o(□,\s\up3(11))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 eq \o(□,\s\up3(12))监督权,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肩负人民重托的人大代表
1.性质
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 eq \o(□,\s\up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