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五课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第二框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课前复习
1、我国人民是如何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
2、人民代表大会职权
3、人大代表的权利
行政、监察、审判、检察
知识回顾1
知识回顾2
核心素养
1.政治认同: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好制度,有其独特优势,树立制度自信。
2.科学精神:理解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科学认识这一制度的优越性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
3.公共参与:通过社会实践,感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
议题设置
总议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如何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议题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怎样的一种制度?
议题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什么好?
议题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怎样的一种制度?
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结合相关资料和教材知识,说说你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解。
提示:
含义
决定因素
地位
议学研讨:
一、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一、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
我国中央国家机构组织系统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人民定期选出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并由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其他国家机关,以实现人民民主专政历史任务的政权组织形式。
议学提示:
检察机关是代表国家依法行使检察权的国家机关,其主要职责是追究刑事责任,提起公诉和实施法律监督。在中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检察院与人民法院、政府并列,称为“一府两院”。其职权主要有:审查批准逮捕、决定起诉并出席法庭支持公诉的职能。
审判机关就是依照法律规定代表国家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国家机关。在中国,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通过审判活动,惩办犯罪分子、解决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主义秩序、保证公民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监察机关是对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使公权力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公职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纠举的国家机关。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资料卡:
注意:
(1)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同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国家机关都是人大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它们之间是产生与被产生、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即监督又支持的关系,不能说是互相监督。
(2)人大产生并监督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但不等于代替其他国家机关的具体工作。
总结提升: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
1、民主集中制
(1)民主与集中的含义
在我国,凡属全国范围内的重大问题,以及重大的方针、政策,中央国家权力机关制定通过之前,要广泛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民主
将那些积极的、合理的,能反映问题本质的意见集中起来,形成领导的意见、决策或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方针、政策
集中
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集中指导下的民主
广泛听取人民的意见
没有民主的集中
专制独裁
没有集中的民主
无政府主义
知识拓展
(1)含义: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
(2)地位: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和组织建设中的运用,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
(3)优势:①坚持民主集中制是最大限度的集中所有党员干部、职工的智慧,凝聚全部的理论。
②坚持民主集中制是防止和反对独断专行、刚愎自用、我行我素等个人专权的行为。
③坚持少数服从多数,杜绝了议而不决相互扯皮的现象
知识拓展:民主集中制
政体
国体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我国政体)
人民民主专政
(我国的国体)
决定
体现
(1)国体和政体的关系:
体现
决定
2、决定因素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的,是与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
一、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2)我国的国体和政体的关系:
议学提示:
一、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3、党的领导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关系
探究与分享P50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人民代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