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12课 民族大团结
学习目标
1.知道党和政府对少数民族的政策及少数民族跨入社会主义
2.理解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各族人民共同繁荣的意义
3.了解民族工作的成就
藏文
蒙古文
维吾尔文
壮文
“五十六个兄弟姐妹是一家”
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二、共同繁荣发展
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背 景:
中国是由56个民族组成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上形成了相互依存、不可分离的关系,并逐渐形成了以汉族为主体的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格局。
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分布
壮族主要集中在广西,藏族主要集中于西藏、青海和四川,维吾尔族主要集中在新疆,蒙古族主要集中于内蒙古、青海和新疆,朝鲜族主要分布在东北三省东部山地,回族虽散布在全国,但主要分布在宁夏、甘肃、新疆和青海……
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
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设立不同级别的民族自治区域和自治机关。在自治区域内,由当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地方性的内部事务,行使自治权。
1.民族区域自治的前提?
2.民族区域自治在什么地方实行?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下,当地民族有什么权利?
国家统一领导
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
自治权
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949
1954
1984
《共同纲领》
将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作为一项基本政治制度确定下来
《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被载入宪法
形成过程
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地位: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内蒙古自治区(1947年5月)
宁夏回族自治区(1958年10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955年10月
西藏自治区
(1965年9月)
广西壮族自治区(1958年3月)
我国设立了三级民族区域自治机构: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5个)
(30个)
(120个)
少数民族自治区的建立
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我国基本的政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我国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温故知新:
一、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