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和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1 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
学﹒核心知识点
知识点一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与义务
1.民法
(1)调整关系: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特点:民事主体地位平等,民事权利与义务相一致,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等原则。
【特别提醒】
①民法调整的主体包括: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②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不是平等主体关系,不适用民法。
③民法调整的内容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共分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等7编。规范了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3.民事法律关系
(1)含义:是由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2)构成的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①主体: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之中,并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民事主体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②客体:是民事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因具体的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所有权关系
物
债权关系
行为
知识产权关系
智力成果、商业标记。(专利、著作)
人身关系
人身利益
③内容: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等价有偿和对等互利的。
【相关链接】
民法:是调整地位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在从事民事活动过程中发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
民事权利:是指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
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公民以其行为参加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3)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①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