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三单元 近代西方资本主义政体的建立
第7课 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建立
伊莉莎白女王
现首相特雷莎
君主立宪制是一种现代政体。国家元首(由君主担任)世袭的,拥有某些权力,但必须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君主的权力受到宪法的制约)。
一、光荣革命
1.议会制度的出现:13世纪 国王签署《大宪章》
1265年西蒙·孟福尔
议会制度开端
上院
下院
上院主要由贵族和高级
教士组成,又称贵族院。
下议院主要由地方各县
及各市镇的骑士、市民
和资产阶级化的贵族组
成,又称平民院。
创立英国议会雏形,逐渐形成召开议会 决定重大事宜的制度
⑴出现时间:
⑵组成:
⑶权力:
⑷性质:
⑸与王权的关系:
封建性质等级代议机构
1265年
上院(贵族和教会代表) 、
下院(乡绅、市民、资产阶级、新贵族)
限制王权
议会的上院
议会的下院
传统议会可限制国王征税
(二 )革命背景
1、经济:资本主义发展,资产阶级力量增长
2. 政治:君主专制统治阻碍资本主义发展
3 历史:议会传统久远
4 导火线:苏格拉人民起义
(三 )革命过程
(三 )革命过程: 1640年 革命爆发
1660年 王朝复辟
1688年 光荣革命(完成)
二、议会权力的确立
1.确立标志: 1689年《权利法案》
(1)内容:以明确的法律限制国王权利,保证议会的立法权、财政权等。
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设立审理宗教事务之钦差法庭之指令,以及一切其他同类指令与法庭,皆为非法而有害。
除经议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违法。
《权利法案》的部分内容
立法权
财政和
税收权
司法权
军权
(2)意义:
国王权力削弱,逐渐处于“统而不治”地位
君主立宪制确立起来
2、发展:责任内阁制的形成
(1)内阁的产生形成
1721年 下议院多数党领袖沃波尔经常主持内阁会议
“不懂英语的国王”
1714年安妮女王去世后,无嗣继承,德国远亲乔治一世入主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