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一、单项选择题。
1.芳芳的哥哥今年已33岁了,因前几年家里穷,相貌太平常,至今没找到对象,全家人非常着急。芳芳也已有了自己的意中人,可在父母及邻居的劝说下,只好嫁给了邻村的王二毛,领取结婚证,同时换来了自己的嫂嫂,这就是所谓的“换亲”。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A.换亲违背了双方意愿,是非法婚姻
B.强迫或劝说他人换亲是对婚姻自主的干涉,也是不道德的行为
C.换亲解除了芳芳的父母及哥哥的后顾之忧,应该适度提倡
D.换亲是在第三者的粗暴干涉下完成的
【答案】B
【解析】换亲不一定是违背双方意愿,也可能是单方不同意,材料最后芳芳同意结婚,并领取结婚证,不是非法婚姻,A、C说法错误;D不符合题意。
2.一对青年男女,青梅竹马,到民政局登记结婚,结果发现两人是表兄妹关系,不予办理。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A.两人只要双方自愿,可以办理登记 B.从法律上讲,两人不具备结婚条件
C.两人可以先结婚,再登记 D.乡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干涉两人的婚姻自由
【答案】B
【解析】《民法典》规定: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3.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在下列情形中当事人的离婚自由受到一定的限制的有
①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
②法律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一年内原告不得起诉离婚
③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④夫妻离婚需要经过双方父母同意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对限制离婚条件的认识。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节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②说法错误;④说法本身错误,夫妻双方离婚不需要经过双方父母同意。
4.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下列说法中对平等理解正确的是
A.夫妻双方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所生子女要随父姓
B.夫妻双方都有参加学习、工作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C.一旦结婚,夫妻间应遵循“男主外,女主内”的原则
D.若夫妻一方工作繁忙,则不必履行家庭义务
【答案】B
【解析】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A不选;C违背了夫妻双方平等;工作繁忙不是不履行义务的借口,D不选。
5.唐男与陈女于2015年6月登记结婚,同年8月双方自愿签订一份《协议书》,明确约定唐男婚前按揭所购房屋的所有权属夫妻共同财产,但未变更产权登记。2020年11月,陈女以与唐男感情破裂为由,诉请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同时提出唐男婚前按揭所购房屋按双方签订的《协议书》约定按照夫妻共同共有分割。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以上涉案房屋仅登记在男方名下,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③约定财产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口头约定与书面约定效力一致
④涉案房屋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唐男与陈女对此具有平等的处理权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唐男与陈女已明确约定唐男婚前按揭所购房屋的所有权属夫妻共同财产,①说法错误;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③说法错误。
6.18周岁的小芳虚报年龄与23周岁的男友晓鹏结婚登记,不久产下女儿玲玲。3年后晓鹏移情别恋,遂请求法院判决与小芳的婚姻无效。心灰意冷之下,小芳离家出走。之后,玲玲通过合法程序被丁某夫妇收养。本案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因未满法定婚龄,法院应依法判决该婚姻为无效婚姻
②玲玲被收养以后,就拥有了对丁某夫妇财产的继承权
③玲玲成年以后,无须再承担对其亲生父母的赡养义务
④在玲玲读书期间,丁某夫妇应该要承担养女的教育费
A.①④ B.②③ C.①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①:3年后,小芳已满21周岁,婚姻当事人双方已经达到法定婚龄,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因此法院应依法判决该婚姻为有效婚姻,①观点错误。②:养女只要是和养父母办理了正式的收养手续,就有对养父母遗产的继承权,②符合题意。③: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和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并不是对等的,玲玲成年以后,应该承担对其亲生父母的赡养义务,③观点错误。④:养女只要是和养父母办理了正式的收养手续,在玲玲读书期间,丁某夫妇就应该要承担她的教育费,④观点正确。故本题选D。
7.19岁男青年小吴和18岁的小林隐瞒真实年龄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小吴外出打工,小林在家料理家务、照顾幼子。在婚后第二年,小吴因交通事故身亡。小吴名下有一问婚前购买的房屋和婚后打工所得5万元的存款。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未达到法定年龄,该婚姻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