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1.召开:1949年9月在北平召开。
2.内容:(1)决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2)选举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毛泽东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副主席。
(3)决定改北平为北京,作为新中国的首都;以《义勇军进行曲》为代国歌;以五星红旗为国旗;采用公元纪年。
(4)决定建立人民英雄纪念碑。
3.意义/作用:初步建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二、开国大典
4.概况: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向全世界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5.意义:(1)国内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开辟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中国真正成为独立自主的国家,中国人从此站起来了。
(2)国际意义:新中国的成立,壮大了世界和平民主和社会主义的力量。
三、西藏和平解放
6.史实:1951年,以阿沛·阿旺晋美为首席代表的代表团,与中央人民政府谈判,达成《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西藏和平解放。
7.意义:祖国大陆获得统一,各族人民实现了大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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