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六单元 辛亥革命与中华民国的建立
第19课 辛亥革命
一、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兴起
1.清末“新政”
(1)背景:《辛丑条约》签订后,清政府遭受重挫,试图通过“新政”进行“自救”。
(2)内容:在官制、军事、商业、教育等方面进行一系列改革。
(3)结果:收效甚微
2.民主革命的兴起和发展
(1)兴起
①1984年11月,孙中山在檀香山建立兴中会
②1905年,孙中山、黄兴在日本东京联合兴中会、华兴会、光复会创建中国同盟会——第一个资产阶级革命政党。其纲领是“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
③孙中山提出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即三民主义
民族主义——驱除鞑虏,恢复中华
民权主义——创立民国
民生主义——平均地权
(2)发展:组织了多次反清武装起义,其中1911年4月27日广州黄花岗起义影响巨大。
3.预备立宪
(1)背景:革命运动高涨
(2)历程:1906年,清政府宣布预备立宪。立宪派成立预备立宪公会。
1908年,颁布《钦定宪法大纲》,作为制定“宪法”的准备。
1911年组织“皇族内阁”。
结果:清政府无诚意推行立宪,资产阶级立宪派转而支持革命。
二、武昌起义与中华民国的建立
1.武昌起义
背景:四川保路运动
爆发:1911年10月10日,新军工程第八营打响武昌起义第一枪。
结果:成立湖北军政府。两个月内,湖南、广东等14省和上海纷纷独立。清王朝的统治土崩瓦解。
2.中华民国的建立
(1)建立共和政体: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南京成立,孙中山就职第一任临时大总统。
(2)颁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1912年3月
目的:为防止袁世凯专权;维护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度。
内容:
A.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B.国民一律平等
C. 国民有人身、居住、言论、出版、 集会、结社、宗教信仰等项自由
D.参议院行使立法权;临时大总统及国务员行使行政权;司法权由法院独立行使。国务员须副署临时大总统公布的法律及命令。(三权分立、责任内阁制)
地位: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重要文件。
3.袁世凯窃取胜利果实
(1)南北议和
(2)1912年2月12日,清帝逊位,清王朝统治结束。
(3)1912年2月15日,袁世凯当选临时大总统。开始军阀独裁统治。共和是名义上的共和。
三、辛亥革命的历史意义
1.意义:性质:开始了比较完全意义上的反帝反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