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昆明市第一中学2021届高中新课标高三第四次一轮复习检测
语文试卷
本试题卷分阅读题和表达题两部分,共8页。考生作答时,将答案答在答题卡上(答题注意事项见答题卡),在本试卷上答题无效,试卷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用黑色碳素笔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考场号、座位号在答题卡上填写清楚,并请认真填涂准考证号。
2.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答在试卷上的答案无效。
一、现代文阅读(36 分)
(一)论述类文本阅读(本题共3小题,9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在中华民族五千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华法文化虽遇百折而不挠,勇克时艰,代有兴革,形成了内涵丰富、特点鲜明、影响深广的中华法文化体系。中华法文化的一切特质,都凝聚着中华民族的精神,体现着中华法文化与中华民族精神之间的内在关联。历史法学派认为,法律是一个国家民族精神的体现及产物。中华法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
法律发展不受宗教干预,体现理性务实的民族精神。
宗教的存在要依附于政治权力,所谓“不依国主,法事难立”。但是一旦宗教势力膨胀至干预政治,便会遭到政权和法律的打击。唐朝安史之乱以后,均田制度遭到破坏,寺院占有大量土地,势力膨胀,交结藩镇,影响国家的统治,因此武宗下令灭佛,在全国范围内拆毁庙宇,强制僧侣还俗,佛教遭到沉重打击。可见,中国古代统治者对于宗教保持高度的政治警觉,不使其干预现实中的政治活动。西方中世纪存在的教会法与宗教法庭,在中国是没有的。中国传统法文化中制度的构建、法律生活的缔造、法律文化的延伸渗透了中华民族理性与务实的民族精神。
法文化传承创新的历程,体现坚韧进取的民族精神。
中国法律文化首尾相衔、辗转相承、代有兴革,自“夏有乱政”而制“禹刑”以后,商有“汤刑”,周有“九刑”,秦有“秦律”,汉有“汉律”,魏有“新律”,晋有“泰始律”,唐宋元明清也各有律,源流清晰,损益可考。这与中华民族自古就在日常的生产生活中秉持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是分不开的。例和,汉初经过泰末以来的战乱,社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民生凋敝,百物匮乏,但是在汉初相对宽松的政策影响下,人民群众克服困难,努力生产,至文帝时不过二十余年,“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盈露积于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