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6.1 维护人身权利
主题词:人身自由权 生命健康权
我们的人身权利
人身自由权(不受非法逮捕.拘禁.搜查)
生命健康权
人格尊严权
肖像权.
姓名权.
名誉权.
荣誉权.
隐私权
6.1 考点要求
知道法律维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得侵犯和危害别人的健康.生命和权利.
目标要求:
1.知道公民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
2.知道法律保护公民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
3.自觉维护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
一、公民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
1.人身自由的含义及地位:
含义:公民的身体由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非法逮捕.拘禁.搜查.侵犯的权利
地位:公民最基本的权利;
公民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必要条件.
2、生命健康权
生命权--- 最高的人身权
健康权 身体健康权利
精神健康权利
杀人、殴打他人
污染环境使他人中毒
恫吓他人使之精神衰弱、精神分裂
建筑物上的搁置物坠落砸死、砸伤他人
饲养的动物咬伤他人
------都侵犯了公民生命健康权.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宪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结论: 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和人身自由权受法律保护.
二、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
⑴法律禁止对公民的身体或住宅进行非法搜查。 ⑵法律保护公民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
2. 我国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1)我国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2)伤害他人的生命和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