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教版八下第6单元第1课 维护人身权利 (共35张PPT)

201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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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资源信息

学段 初中
学科 道德与法治
教材版本 -
年级 八年级
章节 6.1 维护人身权利
类型 课件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
学年 2013-2014
地区(省份) 广东省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PPT
文件大小 445 KB
发布时间 2013-01-05
更新时间 2013-01-04
作者 cx1688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13-01-05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26194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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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6.1 维护人身权利 主题词:人身自由权 生命健康权 我们的人身权利 人身自由权(不受非法逮捕.拘禁.搜查) 生命健康权 人格尊严权 肖像权. 姓名权. 名誉权. 荣誉权. 隐私权 6.1 考点要求 知道法律维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得侵犯和危害别人的健康.生命和权利. 目标要求: 1.知道公民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 2.知道法律保护公民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 3.自觉维护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 一、公民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 1.人身自由的含义及地位: 含义:公民的身体由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非法逮捕.拘禁.搜查.侵犯的权利 地位:公民最基本的权利; 公民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必要条件. 2、生命健康权 生命权--- 最高的人身权 健康权 身体健康权利 精神健康权利 杀人、殴打他人 污染环境使他人中毒 恫吓他人使之精神衰弱、精神分裂 建筑物上的搁置物坠落砸死、砸伤他人 饲养的动物咬伤他人 ------都侵犯了公民生命健康权.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宪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结论: 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和人身自由权受法律保护. 二、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 ⑴法律禁止对公民的身体或住宅进行非法搜查。 ⑵法律保护公民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 2. 我国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1)我国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2)伤害他人的生命和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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