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二课 国家的结构形式
2.1主权统一与政权分层
选择性必修一当代国际政治与经济
思考:结合视频,谈谈你对维护国家主权的认识
1.含义:
是现代国家得以存在的法理依据,它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是一个国家对其管辖区域所拥有的至高无上的、排他性的政治权力。
2.地位:
国家主权原则是当代国际法的基石;
国家主权是国家最重要的构成要素;
国家主权的丧失意味着国家的解体或灭亡。
一、国家主权
国家主权有两方面的特性
对内表现:是一种自主自决的最高权威,没有任何其他权力主体可以否决或驳回。
对外表现:独立自主性的对外交往是国家主权的最重要体现。
国家主权通常以法律的形式在宪法中加以规定,对外则表现为国家之间的相互承认。
3.表现:
一、国家主权
4.主权国家的基本权利:
独立权、管辖权、平等权、自卫权等。
一、国家主权
独立权
独立处理内政、外交事务
不受他国控制和干涉
管辖权
对人:本国公民和侨民
对物:含驻外使领馆
平等权
国际法上地位平等
外交上有权使用本国文字
自卫权
防御:国防建设
自卫:抵抗入侵
关键词法区分主权国家的基本权利
权利 关键词
独立权 “自己意志”“不受他国控制和干涉”“自主决定”等
平等权 “不分大小国享有投票权”“使用本国文字的权利”“法律地位平等”等
自卫权 “国防建设”“建筑要塞”“还击入侵”“捍卫主权”等
管辖权 “管理本国公民”“保护本国公民”“维护侨民权益”“管理驻外使馆”等
一、国家主权
5.主权国家的义务:
不侵犯别国、不干涉他国内政,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等义务
国家主权面前,中国一秒都不能让! 这,就是我们的底线!
(1)国家主权:
人 权:是指公民享有的人身自由和各种民主权利。人权享有的范围和程度是和社会经济文化水平及社会制度分不开的,人权要有物质、法律和制度的保障。
(2)主权和人权是相辅相成的,国家主权是一国人民充分享有人权的前提和保障,没有主权就谈不上人权,主权高于人权,人权是主权的表现。
知识拓展:主权与人权
二、中央与地方
1、国家行政区划:
(1)原因:
当今世界,大部分国家不可能通过唯一的中央政府进行直接的、简单化的、事无巨细的管理。国家之内的行政区划,通常是为了管理上的便利和有效而产生的。
(2)划分依据:
行政区划的界线和分层,往往需要考虑民族、宗教、历史、地理、文化、经济、军事等诸多因素。
(3)我国行政区域的类型:
一般行政地方、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别行政区。
二、中央与地方
2、中央和地方职权划分:
(1)中央政府与地方各级政府权力划分:
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各自行使自身在法律范围内的权力。中央政府与地方各级政府的权力划分,往往通过国家宪法加以规定。
①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国家秩序与整体发展、军事、外交等国家级事务,
②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等地方性事务。
二、中央与地方
2、中央和地方职权划分:
(2)我国中央和地方职权划分原则:
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构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划分职权。
一方面,地方利益是国家整体利益的一部分,地方必须服从中央;
另一方面,在保证中央统一领导的同时,必须考虑地方特殊利益,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
民主集中制在党的组织体系中体现:
党员个人服从党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民主集中制原则
知识拓展:民主集中制——我国政体的组织活动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表现):
①在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上:
人民民主选举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对人民负责,受人大监督。在人民代表大会的活动中,法律的制定和重大问题的决策,由人大代表充分讨论,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民主决定。
②在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
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一府两院一委”都由人大产生,人大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其他国家机关各司其职,贯彻执行人大决定,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③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上:
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职权,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
课堂小结
典例1 南沙群岛是我国的固有领土,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