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本单元主要阐述了西方民主政治的发展历程、内容、特点。议会主权、法律至上、分权制衡、公民自由是西方民主政治的基本特点。
线索 西方资产阶级民主政治
1源头:古希腊是西方民主政治的源头,其原则被近代西方国家所借鉴;罗马法是现代西方法制建设的基石,很多原则被近代以来世界各国所采用。
2建立:工业革命前,英、美分别建立了君主立宪制和民主共和制,成为西方民主政治的两种基本形式,成为以后世界各国民主化建设的蓝本,推动了世界民主化进程。
3扩展:工业革命后,民主政治进一步扩展。法国历经艰难曲折的历程,最终确立了民主共和制;德国在1871年确立了君主立宪政体。
第5讲 古代希腊民主政治与罗马法
一、古代雅典的民主政治
1.产生条件
(1)地理条件:古希腊以海洋为依托,形成众多城邦国家。
(2)政治条件:小国寡民和独立自主构成城邦的基本特点,这使公民可以更直接地参与城邦政治。
(3)经济条件:海外贸易和工商业比较发达,新兴工商业者阶层追求民主权利的渴望更加强烈。
2.确立过程
改革
措施
影响
梭伦改革
(1)根据财产多寡,将公民分成四个等级,财产越多者权利越大
(2)公民大会成为最高权力机关;建立四百人议事会和公民陪审法庭
(3)废除债奴制等
动摇了旧氏族贵族世袭特权,保障了公民的民主权利,为雅典民主政治奠定了基础
克利斯提尼改革
(1)建立十个地区部落,以部落为单位举行选举
(2)设立五百人议事会;组成十将军委员会;继续扩大公民大会的权力等
(3)实行“陶片放逐法”
基本铲除了旧氏族贵族的政治特权,公民参政权空前扩大,雅典的民主政治确立起来
伯利克里改革
(1)所有成年男性公民可以担任几乎一切官职
(2)五百人议事会的职能进一步扩大;陪审法庭成为最高司法与监察机关
(3)向公民发放“观剧津贴”
雅典民主政治发展到顶峰,被称为“黄金时代”
知识拓展 雅典程序性民主
雅典程序性民主强调民主的机制、规则和程序,属于价值理性,侧重于整体角度阐释民主,但很难保证真正的民主。
雅典民主制度程序性民主的主要体现:
(1)公民大会、五百人议事会、民众法庭等国家机构。
(2)比例代表制、任期制等。
(3)全体公民都有机会被选为陪审法庭成员;选举方式是抽签选举;司法审判中采取法庭辩论等形式与程序。
雅典民主制度是一种直接民主,相对粗糙,雅典的程序性民主无法保证真正的民主。
3.历史评价
(1)进步性
①雅典民主的理论与实践,为近现代西方政治制度奠定了最初的基础。
②民主氛围创造的空间,使雅典在精神文化领域取得了辉煌成就。
(2)局限性
民主性质的原始性
雅典民主仅是一种原始的直接民主形式,只适用于小国寡民的城邦
民主范围的狭隘性
它是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之上的,是奴隶主的民主,是极少数人的民主,广大的奴隶、外邦移民和妇女根本没有公民权
运作方式的随意性
抽签选举和轮流坐庄的参政方式,意味着素养不同的人享有同等的国家管理权,很可能会导致国家权力的滥用和误用
二、罗马法
1.定义:公元前6世纪末至公元6世纪古代罗马制定和实施的全部法律。罗马法从形式上可分为习惯法和成文法,从内容上可分为公民法和万民法。
2.发展历程
(1)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习惯法
从罗马建城到共和国建立之初,贵族垄断立法权并随意曲解法律以欺压民众
成文法
以公元前5世纪中期诞生的《十二铜表法》为标志,使审判、量刑皆有法可依,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贵族的特权,保护了平民利益,但也保留了一些野蛮的习惯法
特别提示
《十二铜表法》的制定标志着罗马成文法的诞生,但古罗马并没有废除习惯法。说《十二铜表法》是平民的胜利,有利于保护平民利益,是因为贵族不能随意解释法律。
(2)从公民法到万民法
公民法
时间
公元前509年到公元前3世纪中叶
范围
专门适用于调整罗马公民之间关系的法律
特点
注重形式,程序繁琐,缺乏灵活与变通;内容上侧重于国家事务和法律程序等方面,涉及个人财产关系等问题的私法规范则不够完善
万
民
法
背景
随着罗马不断对外扩张,不同民族之间的矛盾日益显现,被征服者得不到公民法的保护;政治、经济活动中也产生了许多新问题、新矛盾,公民法已不合时宜,逐渐向万民法过渡
形成
3世纪,帝国境内自由民内部公民与非公民的区别不复存在,万民法成为适用于罗马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
范围
适用于罗马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
特点
简洁灵活且实用有效,注重调解贸易及财产等经济和民事纠纷
(3)由零散到形成体系: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将罗马法加以系统化和法典化,汇编成《民法大全》,罗马法体系最终完成。
3.罗马法的内容与实质
(1)内容: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核心);法律面前公民人人平等;渗透着“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