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5课 中国古代官员的选拔与管理
一、秦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官员选拔与管理
1.秦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官员的选拔制度
(1)先秦官员选拔:世卿世禄制,军功爵。
夏、商、周时代:“世卿世禄制”
秦国:“军功爵制”
一、秦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官员选拔与管理
(2)秦朝官员选拔:“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以吏为师,是李斯的发明,经秦始皇认可,便成了秦朝的国家政策。
“以吏为师,以法为教”是指“百姓”和“一般官吏”都向“法官、法吏”学习法律,加强普法教育。“以吏为师”中的“吏”不是指“所有”的官吏,而是“专指”法官、法吏
1.秦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官员的选拔制度
1.春秋时期,诸侯王曾多次接受并重用大夫荐举的官员,将相往往由国君从平民中提拔任命,中下级官吏则通过“养士”和“军功”培养,这表明( )
A.世官政治受到了冲击
B.君主的选官权旁落
C.察举制开始形成
D.官员举荐人才成为时代共识
【答案】A
【解析】
本题材料提到,春秋时期,诸侯王曾多次接受并重用大夫荐举的官员,将相往往由国君从平民中提拔任命,中下级官吏则通过“养士”和“军功”培养。结合所学知识可知,这反映了世官政治受到了冲击,因此选A选项。B选项材料没有体现;C选项在出现在秦汉时期;D选项不符合材料信息,排除。
一、秦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官员选拔与管理
(3)汉朝官员选拔:察举制
察举制,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它的确立时间是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察举制主要特征是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
按照举期分类,察举的科目可分为常科(岁科)与特科两大类。岁科有孝廉、茂才(秀才)、察廉(廉吏)、光禄四行;特科又分为常见特科和一般特科。在上述科目中,以岁科为先,其中又以“孝廉”一科为最重要。特科中则以“贤良方正”为最重要。
1.秦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官员的选拔制度
汉宣帝诏云:“其令郡国举孝弟(悌)、有行义闻于乡里者各一人。”“行义闻于乡里”就是在郡国乡里受到舆论好评的人物。前者如“冯唐以孝著,为郎中署长”。这说明了汉代察举制
A.有利于激发官民的责任感
B.重视乡论与德行的考察
C.存在地方独揽选官的现象
D.孝廉成为选官唯一标准
【答案】B
【解析】
汉宣帝的诏令体现了察举制的选拔标准之一是“在郡国乡里受到舆论好评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