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二单元 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民族交融
与隋唐统一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发展
第7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1.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儒生参政带来的“以德取人”因素,使察举制因而成立,但这并不是唯一制约察举选官的因素。自东汉光武帝始,察举实施中“授试以职”,举主对秀才、孝廉先委以一定职务,以此检验其是否“便习官事”,合格者方举至中央。阳嘉元年又建立“诸生试家法”制度,从而出现了一个新环节,构成了察举制向科举制演进的初阶。
——摘编自阎步克《察举制度变迁史稿》
材料二 在察举制中,起决定作用的是举荐;在科举制中,起决定作用的是考试成绩。所以举人可以“投牒自进”,不必非得他人举荐不可。到了北宋,封弥成为贡举考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考试官在评定试卷时,看不到举人的姓名、乡贯等,也就很难作弊了。隋唐以来,科举出身的官员在高级官员中的比例,逐渐增加,到宋代已占有绝对优势。
——摘编自张希清《中国科举考试制度》
完成下列要求:
(1)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察举制出现的原因。概括东汉察举制的新发展。
(2)据材料二,概括科举制的发展趋势。科举制的发是古代选官制度的一大进步,请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理由。
2.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三省六部制是唐代职官设置的整体,三省是对重要最高权力的划分,将以前属于宰相的政府决策和执行权分开,由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分别承担。中书、门下两省是以皇帝的名义草拟和颁发诏令,且门下审复的第一个手续就是向皇帝复奏画敕,最后一个手续是用皇帝的宝玺进行“印逢”,就是说其工作运转受到了皇帝的严密控制,其权力完全是皇帝所赋予。在以皇帝和三省为核心的最高领导机构之下,政令的具体执行由六部与尚书省具体负责。唐代的六部设置于尚书省之下,分别为吏部、礼部、户部、兵部、刑部和工部,在每个部下面又设置了四个司,这样中央的领导机构为皇帝和三省,重要的执行机构就是六部和二十四司,这些机构统领着全国的行政事务。
——摘编自赵冬云《隋唐时期三省六部制的设置及其发展》等
材料二 以中书、门下较汉代之宰相,以尚书六部较汉代之九卿,在政制上,不可谓非一种绝大之进步。……尚书置左、右仆射,分判六部,各治三官,可免上述之弊。而尚书惟在政务之推行,至于出命覆夺,尚有中书、门下。故曰三省之于宰相,六部之于九卿,不得不说是政制上之一进步。
——摘编自钱穆《国史大纲》
材料三 从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