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中华经典素读范本》
三年级下册
第40课
内容一 《孝经》第十章—第十二章
内容二 定风波
内容一 《孝经》第十章—第十二章
温故揭题
上一节课,我们学习了《孝经·圣治章第九》,知道了周公行孝而使天下治。这节课我们继续学习《孝经》。
尝试初读
子曰:“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yàng)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第十章)
子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要(yāo)君者无上,非圣人者无法,非孝者无亲。此大乱之道也。”(第十一章)
子曰:“教民亲爱,莫善于孝。教民礼顺,莫善于悌。移风易俗,莫善于乐(yuè)。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礼者,敬而已矣。故敬其父,则子悦;敬其兄,则弟悦;敬其君,则臣悦;敬一人,而千万人悦。所敬者寡,而悦者众,此之谓要道也。”(第十二章)
分步练读
纪孝行章第十
·文白对读
子曰:“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
翻译:孔子说:“孝子侍奉父母,日常起居要极尽敬爱,奉养饮食要尽量愉悦欢乐,父母生病了则万分忧虑,父母去世则极尽哀痛,祭祀逝去的父母要极尽崇敬肃穆。这五个方面都做到了,才算是尽了孝道。
“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
翻译:“有父母在的人,身居高位不能骄纵,身处下位不能犯上作乱,身份低贱就不要和人相争。居高位而骄纵,就会败亡;处下位而作乱,就会遭到刑罚;身份卑贱而与人相争,就会遭到杀戮。这三个方面做得不好,就算每天奉养父母的饮食极为丰厚,也是不孝的。”
·素解文意
第一段主要指出孝子侍奉双亲时,在起居、饮食、疾病、丧事、祭祀这五个方面需要怎样做。百姓这样人民才能孝敬双亲,履行道义,和睦相处,明辨是非。
第二段指出孝道的“三戒”,并强调如果无法遵守这“三戒”,就会给自己和父母带来灾祸,即使将父母供养得再好,也是不孝之人。
“三牲”即猪、牛、羊,古人宴会或祭祀时用这三种供品,称为太牢,是最高等级的供奉。
链接:《孔子论孝》《周王行孝》
五刑章第十一
·文白对读
子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要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