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 4.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 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1.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2.知道一些基本法律的内容。
2.能力目标
明白权利不是绝对的,而是有界限的。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通过学习,能在生活中合法使用权利,并自觉履行个人义务。
课前准备:
学生课前完成《课前预习案》。[来源:学#科#网Z#X#X#K]
准备课件、《课堂练习案》和《课后拓展训练案》。
教学过程:
第一课时
一、目标解读、预习反馈
1.导出新课,解读《导学案》的学习目标:
课件出示图片,引出主题----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解读目标:这一节课,就让我们一起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认识一些基本法律法规,让我们做一个知法懂法的好孩子。
2.检查《课前预习案》的“预习自测”部分,学生汇报。
二、合作探究、交流展示
“疑难问题”合作探究,交流展示:小组内合作,解决不了的问题,老师精讲点拨。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也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借助课本32.33页的活动园,小组讨论公民有哪些权利。
1.公民的权利
(1)平等权,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即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3)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4)宗教信仰自由,包括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5)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和通信自由;
(6)劳动权、休息权、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和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力时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7)受教育权,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8)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来源:学,科,网Z,X,X,K]
(9)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
(10)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残废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11)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2.公民的义务
在我国,任何公民享有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