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1单元总结
智慧小锦囊
因数与倍数的意义
12=2×6,2和6是12的因数,12是2和6的倍数
倍数与因数的意义:自然数a(a≠0)乘自然数b(b≠0)所得的积是自然数c,那么a和b就是c的因数,c就是a和b的倍数
求一个数的因数和倍数
12的因数有1,2,3,4,6,12
50以内7的倍数有7,14,21,28,35,42,49
1.一个数的因数的个数是有限的,一个数的倍数的个数是无限的
2.求一个数的因数,要一对一对地找,看哪两个自然数的乘积等于这个数,那两个数就是这个数的因数
2,3,5的倍数特征
2的倍数:10,2,356,24,58,…
3的倍数:12,45,3021,78,…
5的倍数:40,55,100,3570,85,…
个位上是0,2,4,6,8的数都是2的倍数;各数位上的数字之和是3的倍数,这个数就是3的倍数;个位上是0或5的数是5的倍数
合数、质数
质数:2,3,5,7,11,…
合数:4,6,8,9,10,…
只有1和它本身两个因数的数,叫做质数(或素数);除1和它本身还有别的因数的数,叫做合数;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分解质因数
把30分解质因数:
或
30=2×3×5
把一个合数用质因数相乘的形式表示出来,叫做分解质因数
公因数、公倍数
18和27的最大公因数
是3×3=9
6和8的最小公倍数是
3×3×4=24
求几个数的最大公因数或最小公倍数可以用短除法
易错集锦
易错点1:对3的倍数特征理解有误。
误区点拨:
(1)判断3的倍数特征时,往往受2和5的倍数特征的影响,误认为个位上是3,6,9的数是3的倍数。例如,误认为13是3的倍数。
(2)一个数各数位上的数字之和是3的倍数,这个数才是3的倍数。因此,13不是3的倍数。
易错点2:不能正确地分解质因数。
误区点拨:
(1)分解质因数时容易与乘法算式混淆,结果写成乘法算式的形式,也容易分解不彻底,或写成几个因数相乘的形式。
(2)分解质因数就是把一个合数用几个质因数相乘的形式表示出来,要分解彻底,一定是质因数相乘的形式。例如,12=2×2×3,16=2×2×2×2。
易错点3:不能正确地用短除法求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
误区点拨:
(1)对用短除法求几个数的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理解不透彻,导致结果出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