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新课练08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课标要求:了解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和基本特征,知道宗教伦理在西方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
本课重点: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宗教伦理与教化;
本课难点: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异同点;
【学习目标】
要点
学纲
学习重点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参见表1)
(一)古希腊罗马时代的法律
1.《十二铜表法》; 2.《查士丁尼民法大全》。
(二)西欧中古时期的法律
1.前期:“日耳曼法”和教会法;
2.后期:⑴罗马法复兴运动,⑵英国普通法的形成,⑶法国法律体系的成熟。
(三)近代西方社会的法律
1.“英美法系”; 2.“大陆法系”(参见表2)
1.从罗马法到英美法系、大陆法系;
2.西方法律影响下的中国法制化进程;
3.西方伦理与教化
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参见表3)
(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局限性
三、宗教伦理与教化(参见表4)
(一)宗教改革前
1.基督教的发展演变与教会宣传;2.宗教的作用与局限。
(二)宗教改革后
1.新教的兴起与新教思想; 2.宗教的作用与局限
【基础知识】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表1)
时期
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古希腊
罗马时代
⑴希腊克里特岛的一些城邦,很早就有习惯法,也出现了成文法;
⑵公元前450年,罗马共和国颁布了《十二铜表法》;
⑶罗马帝国时期,随着统治区域的扩大和人口的急增,法律制度更加完善。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下令编纂的《查士丁尼民法大全》,被后人称为“罗马法”,是古罗马法律的最高成就,也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
西欧中古时期
前期
⑴各日耳曼王国在记载和整理日耳曼人部落习惯法的基础上编纂了一批成文法,称为“日耳曼法”,成为庄园法庭审判的依据;
⑵教会也根据基督教神学,制定和颁布了教会法
后期
⑴罗马法复兴运动:11世纪以后,欧洲国家出现了研究和宣传罗马法的运动,促进了罗马法的传播;
⑵英国普通法的形成:①11世纪,英国诺曼王朝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制,王室设立法院,并派法官定期到各地进行巡回审判;②12世纪前后,建立在习惯法基础上、全国普遍适用的法律在英国逐渐形成,这就是普通法;③13世纪,英国通过《大宪章》,确立了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