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11课
伏尔泰对英国政体的评论
君主立宪制是一种现代政体。在这种政体下,国家元首(由君主担任)通常是世袭的,拥有某些最高权力,但必须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君主的权力受到宪法的制约)。
概念阐释
英王签署大宪章
1.《大宪章》——传统的基石——法律依据
“ 国王在没有征得贵族同意时,不可随意收取赋税,也不能任意向臣民勒索财款……”
“……国王不得将任何人逮捕囚禁,不得剥夺其财产,不得施加任何刑罚折磨……”
“国王如违背之,贵族会议有权对国王使用武力。”
——《大宪章》
一、制度之探源——蚕食王权(争取民主)
想一想:
英国的大贵族逼迫英王签署该文件的目的何在?
限制王权,保障贵族的利益
1265年西蒙·孟福尔
议会制度开端
上院
下院
上院主要由贵族和高级
教士组成,又称贵族院。
下议院主要由地方各县
及各市镇的骑士、市民
和资产阶级化的贵族组
成,又称平民院。
创立英国议会雏形,逐渐形成召开议会 决定重大事宜的制度
资本主义发展 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力量壮大
17世纪初
鼓吹“君权神授”,实行专制,阻碍资本主义的发展
詹姆士一世
查理一世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
二、制度之求索—打击王权(建立民主)
为纪念《权利法案》300周年发行的纪念币
动动脑:有人说“革命前是国王的议会,革命后是议会的国王” ,你如何理解?
未经议会同意,国王无权废除法律或停止法律的执行; 未经议会同意,国王不能征税; 未经议会同意,国王不能在和平时期招募或维持常备军 议会必须定期召开;
设立审理宗教事务之钦差法庭之指令,以及一切其他同类指令与法庭,皆为非法。
议会议员之选举应是自由的。
议会之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之自由,不应在议会之外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询问。
为伸雪一切诉冤,并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