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五单元:基层治理与社会保障 第13课 中国古代的户籍制度与社会治理
【单元课标】
通过本单元学习,了解中国古代的户籍制度、基层管理和社会救济,了解西方主要国家基层治理的特点,了解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极其实行情况。
【知识梳理】
第五单元基层治理与社会保障系
中国古代的基层治理以户籍管理与基层组织构建为基础,两者有区别又密切相关,户籍的建造与管理一般以基层组织为单位进行,既保证赋役征发,也维护社会稳定。
中国古代的社会保障主要由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在封建社会后期,宗族以及社会公益性组织的作用越来越大。
西欧中世纪的基层治理以庄园和城市为中心,近代以来也一直强调基层自治。现代发达国家基本构建起了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保证了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第13课 中国古代的户籍制度与社会治理
一、历代户籍制度演变
1、国家大规模编排民户,制定户籍,始于战国时期。
秦献公十年(公元前375年),“为户籍相伍”,即以五家为“伍”的办法编排户口。无论男女,都在政府的簿籍上有登记。。
2、秦朝的户籍实行分类登记制度, 除一般百姓的户籍外,还有宗亲贵族的宗室籍、官吏的宦籍、商贾的市籍等。秦末,刘邦攻入秦都咸阳,萧何注意搜集丞相与御史府中的“律令图书”,因而能够了解秦朝的山川险要、郡县户口。
3、汉朝丞相主管全国户籍工作,各级地方政府也均有专门人员主管户籍。政府为掌握人口数,也会定期进行人口调查。
东汉末年,战事频繁,人口流动加剧,地主豪强与国家争夺人口,户籍散乱。
4、魏晋南北朝:西晋重建户籍,以黄纸登记户主姓名、年龄、家庭情况、装订成册,称为“黄籍”。东晋对南方土著居民仍然以黄籍进行登记,对从北方南渡而来侨居的州、郡、县人口以“白籍”登记,不征收赋役。东晋后期和南朝,政府为增加赋役,不时将侨居糊口编入所居郡县户籍,称作“土断”,使白籍人口土著化,承担赋役。
5、隋统一后,制定“输籍法”,重新核定户籍。唐承隋制,管理更严,户籍三年一造。政府会通过人口核查将逃避登记的人口搜查出来,称为“刮户”。
6、宋朝户籍分主户与客户。主户指拥有土地、缴纳赋税的税户,客户指没有土地的佃户。北宋初,为国家承担赋役的主户人口所占比例上升。
7、元朝的户口类型比较复杂,按职业可以分为军户、民户、匠户、僧道户、儒户、灶户、渔户等,统称为“诸色户计”,一旦定籍,就得“各安生理”,世代相袭,不得变动。
8、明朝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