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为什么说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复习导入
①宪法明确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②宪法明确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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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第一单元 坚持宪法至上
第一课 维护宪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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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目标
1. 认识国家机构及其工作原则。
2. 了解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的必要性。
3. 理解宪法是如何规范权力运行的。
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国地域辽阔,人民众多,怎么实现权力属于人民?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组织国家机构来行使国家。
一、组织国家机构
宪法第三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
人民代表大会
人 民
选举代表组成
对人民负责
监督
产 生
人民政府
监察委员会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对其负责
监 督
行政机关
监察机关
审判机关
检察机关
宪法通过组织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工作方式等内容,使得国家权力的运行稳定有序。国家机构依据宪法行使权力,以实现和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序言
第一章 总纲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一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第三节 国务院
第四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五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第六节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第七节 监察委员会
第八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四章 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第六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知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
我国宪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民主
集中
凡是重大问题、方针、政策,制定通过前,都要广泛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将积极、合理意见集中,形成领导意见,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