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6.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一)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1.我国民族格局的最重要特点
(1)特点:
作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是我国民族格局的最重要特点。
(2)表现:一方面,各民族有自己的历史和文化;另一方面,各民族又都凝聚在一个统一的命运共同体中。
2.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我国各族人民共同开拓了我们伟大祖国的疆域,共同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3. 我国行政区域的类型包括 、 和 。民族自治地方比一般行政地方拥有更多处理本区域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事务的自治权。
专家点评
地方性的自治权≠国家主权。法律意义上的主权,指的是一个国家在所辖领土范围内独立处置内政、外交事务而不受他国控制和干涉的最高权力。对外的独立性和对内的最高性是国家主权的两个基本特征。在国际交往中,我国的主权由中央政府统一行使。
知识拓展
一般行政地方
民族自治地方
特别行政区
目的
便于国家行政管理 ,有利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有利于各族人民的团结
是为了解决民族问题而实行的区域自治和民族自治的结合。
是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而在“一国两制”方针指导下赋予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制度。
适用区域
省、市、县、乡等
适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
适用港澳台等地区
自治程度
自治程度低于特别行政区
自治程度较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民族区域自治法》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二)符合国情的民族区域自治
1.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的建立
(1)新型民族关系:
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补充知识点)
(2)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形成:
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创造性的进行了中国特色民族理论和实践的探索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高举民族平等的旗帜,致力于铲除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的阶级根源,赢得了各族人民的信赖。
新中国成立后,全国各族人民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真正掌握了自己的命运,实现了各族人民在根本利益上的一致,为建设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2.处理民族关系的方针/基本原则
我国始终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