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专题一 公民的政治生活
第1课 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考点1 我国的国家性质
一、宪法对我国国家性质的规定。
二、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与特点。
1.本质:人民当家作主。
2.特点: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拥有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对极少数敌对分子实行专政。
三、全面把握人民民主的广泛性、真实性、管用性
特点
体现
广
泛
性
权利广泛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等。
主体广泛
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解放军指战员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
真
实
性
制度保障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法律保障
我国已制定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法规一千多件。
物质保障
公民选举所需经费均由政府开支;在选举期间,国家掌握的报刊、电视、广播等都为选举活动服务。
民主进程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体现和维护。
人权角度
我国尊重和保障人权方面取得的成就,充分反映了人民民主的真实性。
管
用
性
建立了一整套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力。
四、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必要性。
1.四项基本原则是我国的立国之本,是我国生存和发展的政治基石。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被庄严地载入宪法。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只有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才能调动亿万人民群众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只有坚持国家的专政职能,才能保障人民民主,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提醒]解答有关国家性质的试题,必须把握以下易错点:
(1)我国公民对国家的管理是间接参与,而不是直接参与。
(2)社会主义民主具有阶级性,并不是全民的民主。
(3)公民与人民不是一回事,公民属于法律概念,包括人民和敌对分子。人民是政治概念,是指推动社会发展的人们。
(4)公民可以参与国家政治活动,但是不拥有对重大事务的决定权和决策权。
(5)在我国,民主归属于人民,专政是针对敌对分子而言的。履行专政职
能的是国家机关。
考点二 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一、我国公民享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