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 8 课 西 欧 庄 园
一、庄园的领主与佃农
1.庄园的发展
庄园形成:9世纪开始兴起,11世纪庄园遍布欧洲。
庄园统治者:领主。
庄园居民:均为领主的佃户,包括自由的农民和缺少自由的农奴。
特点:在领主统治下,庄园是一个独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和政治单位。
2.庄园居民
(1)庄园居民的构成
❶庄园的主人:领主
领主拥有庄园全部土地的所有权。
❷领主管家:
对庄园生产、生活秩序进行管理的人员。
❸佃户:
有人身自由的农民
缺乏自由的农奴
自由农民是独立的小生产者,拥有生产工具、财产和份地的保留权,土地权利受法庭保护,领主不能随意没收他们的土地。自由民可以世袭占有的份地,所负担的劳役相对较轻。
农奴依附于领主,没有人身自由,可以随土地一起出售。
农奴没有生产工具和土地,身份为不自由人,人身属于主人,世代相承为领主终身劳动,主人可以将其随同土地转让,但生命肢体受国家法律保护,领主只能无偿占有农奴的劳动但不得随意加害农奴的人身。
领主
领主管家
佃户
农民
农奴
2.庄园居民
(1)庄园居民的构成
❶庄园的主人:领主
领主拥有庄园全部土地的所有权。
❷领主管家:
对庄园生产、生活秩序进行管理的人员。
❸佃户:
有人身自由的农民
缺乏自由的农奴
自由农民是独立的小生产者,拥有生产工具、财产和份地的保留权,土地权利受法庭保护,领主不能随意没收他们的土地。自由民可以世袭占有的份地,所负担的劳役相对较轻。
农奴依附于领主,没有人身自由,可以随土地一起出售。
农奴没有生产工具和土地,身份为不自由人,人身属于主人,世代相承为领主终身劳动,主人可以将其随同土地转让,但生命肢体受国家法律保护,领主只能无偿占有农奴的劳动但不得随意加害农奴的人身。
庄园居民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
7世纪法兰克王国的“农民请求委身文件”
立字人某某,谨致崇高庄严之某某大人阁下 ......我因衣食缺乏......请求大人......准许我委身于大人监护之下......您必须供给我衣食,予我以帮助和救济,我将尽我的力量为您服务,不负您的援助与保护。 在我活着的时期......为您服务,维护您的荣誉......因此,您我之间,如一方欲解除此种契约,必须付与对方若干先令作为赔偿......永久不得破坏。 (因此,将此种合同缮写两份,立约双方,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