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8课
西欧庄园
西欧庄园的形成与发展:
①从9世纪开始,一种新的农业经济组织形式逐渐流行开来,这就是庄园。
②大约到11世纪,庄园遍布欧洲各地。绝大多数人口居住在庄园里。
一、庄园的领主与佃户
西欧庄园的概念:
庄园的面积有大有小,大多以村庄为基础,有住房、作坊、耕地、草地、林地、荒地、池塘;以农业为主,面粉、奶酪、火腿、蔬菜等食物均可自给,鞋帽、衣服也自己制作,很多庄园还有铁匠、金银匠等。大的庄园往往成为地方经济的中心。小的领主可能只有一个庄园,而大贵族可以拥有十几个甚至更多庄园。
一、庄园的领主与佃户
中世纪西欧农民的日常生活:
他们的日常生活,大体上是如下的情况:黎明前进早餐——也许是粗糙的黑面包(可不要品尝)和稀薄的淡色啤酒——然后做父亲的带领年龄大一些的儿子们在村子周围的田地里从黎明工作到日暮,按照季节不同,从事犁地、播种、刈草或收割。冬天天寒地冻,男人在家修造工具,妇女则常年照看小孩,喂养牲畜,做全家的针线活计,挤牛奶、制乳酪、烧火做饭。晚餐一般是一盆无肉的菜汤,粗黑的面包(可能有一只鸡蛋),而后早早入睡休息,迎接明天的辛勤劳动。
西欧庄园里生活群体
在领主统治下,庄园是一个独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和政治单位。庄园的居民均为领主的佃户,包括自由的农民和缺少自由的农奴。
庄园里土地的划分:
庄园的土地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由领主自己保留,直接经营,称为“直领地”,剩下的耕地是佃户的“份地”,是佃户的生活来源。庄园的周围大多是林地、荒地等,被称为“共用地”,全体佃户都可以放牧,按照规定共同使用。
领主与佃户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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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主与佃户之间的关系:
庄园里的佃户除了耕种自己的份地之外,还要为庄园主耕种土地,每周都要有几天为庄园主干活,庄园主直接控制的农奴每周的大部分时间都要为庄园主干活。领主还向佃户征收其他捐税。
领主与佃户之间是统治与被统治、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佃户有义务为领主劳动,领主也不能随意没收佃户的土地,它们之间具有一定的契约关系。
组织架构
领主或他的管家。
不随时开庭,每隔一段时间为解决一批问题而开庭一次。
地点不固定,有时在领主宅第的厅堂,有时在教堂,有时就在庄园里的大树下。
二、庄园法庭
工作人员:
开庭时间:
开庭地点:
依据习惯法或村法,领主可以凭借法庭奴役佃户,佃户也可以利用法庭维护自己的权益,甚至有权参与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