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8课 西欧庄园
【学习目标】
1.通过阅读教材,知道西欧中世纪乡村的典型组织形式是庄园;知道领主和佃户之间的关系;了解西欧庄园的管理情况、农民的生产、生活情况等基本史实。
2.通过西欧庄园里领主和佃户之间的关系以及庄园的管理,分析西欧庄园的特点。
3.通过小组讨论,比较西欧庄园中的农民与中国古代社会农民的异同。
【重点难点】
重点:庄园形成;领主和佃户的关系;
难点: 西欧庄园的特点,庄园法庭,
【自主导学】
(一)庄园的领主与佃户
1.兴盛时期: 开始形成,大约到11世纪庄园遍布欧洲各地。
2.特点: 在领主统治下的一个独立的 的经济和政治单位。
3.佃户:庄园的居民均为领主的 ,包括自由 和缺少自由的 。
4.庄园土地构成:
“直领地”: 自己保留,直接经营,占庄园全部可耕地的1/3到1/2,收入全部归领主所有。
“份地”:剩下的耕地是 的“份地”,佃户需要每周三天义务耕种领主的“直领地”才能取得份地。
“公用地”:庄园的周围大多是林地、荒地等,被称为 ,全体佃户都可以放收,按照规定共同使用。
5.自由农民是独立的小生产者,拥有自己的生产工具和财产,有份地保有权,领主不能随意没收他们的土地。
(二)庄园法庭
1.权利:庄园具有 ,主持法庭的是领主或他的管家。佃户在劳役中侵犯领主利益的行为都会受到起诉与处罚。
2.开庭:一般是每隔一段时间为解决一批问题而开庭一次,地点不固定。
3.惩罚:手段通常是处以 ,罚金全部归领主所有。出席法庭是佃户的义务,无故缺席的佃户也会被罚款。
4.审判:依据 或 ,领主可以凭借法庭奴役佃户,佃户也可以利用法庭维护自己的权益,甚至有权参与案件的审理。
5.作用:起着维护庄园公共秩序的作用;既维护了领主的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 限制了领主的特权。
(一)9世纪;庄园;自给自足;佃户;农民;农奴;领主;佃户;“公用地”
(二)司法权;罚金;习惯法;村法
【知识探究】
1、阅读教材,探讨下列问题。
(1)在西欧庄园里主要生活着哪些人?
领主、佃户(包括自由的农民和缺少自由的农奴)。
(2)在庄园里土地是如何划分的?
庄园的土地分为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