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一、庄园的领主与佃户
庄园的出现和发展:
庄园出现的时间(9世纪)、庄园遍布欧洲(11世纪)。
庄园的发展过程:9世纪出现;12—13世纪达到发展的鼎盛时期;14—15世纪由于商品货币关系发达,庄园逐渐解体。
庄园的土地分为“自营地”和“份地”;
都由佃户耕种,但自营地收入全部归领主所有;份地是佃户的生活来源。领主还向佃户征收其他捐税。
庄园周围的土地被称为“共用地”,全体佃户按规定共同使用。
领主、佃户的权利和义务
领主
“自营地”的收入全部归领主所有;领主向佃户征收捐税。可以要求佃户服劳役。
权利
义务
不能随意增加佃户的劳役量,要根据佃户份地多少按照惯例相对固定。
佃户
可以独立耕作份地维持生活。可以在“公用地”放牧,按照规定共同使用。出席法庭。自由农民拥有自己的生产工具和财产,有份地保有权。
权利
义务
为领主提供劳役,每周要在领主的“自营地”上劳动三天,剩下的时间才属于自己。还要向领主送礼物、缴纳使用费;向教会缴纳“什一税”。
领主
佃户
份地、保护
劳役、捐税
材料一 庄园的主要工作是农业,同时也有手工业,有木匠、铁匠,庄园自己酿造啤酒,有自己的磨坊和面包师,总之,庄园生产了人们日常生活所需要的绝大部分产品。
材料二 从日出劳动到日落,劳动的报酬十分微薄。他的家一般是简陋的小屋用糊了泥巴的篱笆建造的。地面就是泥土,从上面下来的雨和雪使泥地变得又湿又冷。农民在一只箱子里塞进些稻草当他的床铺。他的伙食粗糙而单调——不是黑面包就是褐色的面包。如果收成不好就挨饿。饿死的事情决不是没有听说过。他当然是文盲,而且是迷信和恐惧的牺牲品,也时常受到邪恶的领主管家的欺骗。他还要交很多的租税并服役,可以说,他是一个被蔑视、没有任何社会地位的可怜虫。
材料二中农奴的生活说明了什么?结合上述材料,分析西欧庄园的性质。根据所学知识,分析领主与佃户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
农奴依附于封建主,缺乏人身自由。西欧庄园是一个独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单位。领主与佃户之间是统治与被统治、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佃户有义务为领主劳动,领主也不能随意没收佃户的土地,他们之间具有一定的契约关系。
想一想
二、庄园法庭
庄园具有司法权,设有庄园法庭,主持法庭的是领主或他的管家。佃户如果有在劳役中怠工、不完成劳役或未按规定缴纳足额租税等侵犯领主利益的行为,会受到起诉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