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城堡是西欧中世纪封建庄园经济的产物,封建时代的欧洲乡村是如何管理的呢?当时农民的生活状况如何呢?
第三单元 封建时代的欧洲
第8课
西欧庄园
广 义
领主自营地
农民份地
封建主结合其领地形成的剥削农民的实体
西欧庄园制
狭 义
一、庄园的领主与佃户
庄园的性质:
在领主统治下,庄园是一个独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和政治单位。
一、庄园的领主与佃户
西欧庄园的图解:
一、庄园的领主与佃户
庄园的耕地:
自营地 :领主自己保留,直接经营。通常占庄园全部可耕地的1/3到1/2、收入全部归领主所有。
份地 :除直领地外剩下的耕地,是佃户的“份地”,是佃户的生活来源。
公用地 :庄园周围的林地、荒地等,全体佃户都可以放牧,共同使用。
领主
佃户
农民
农奴
缺少自由
自由
受封领地的封建主
庄园居民:
在西欧庄园里主要生活着哪些人?
是独立的小生产者,拥有自己的生产工具和财产,有份地保有权,领主不能随意没收他们的土地。
生活的世界以庄园为中心,终年辛劳仍得不到温饱,低矮的茅舍内潮湿拥挤,许多人因饥饿和营养不良过早死去。农奴是社会的主要生产者,但他们地位最低,受压迫最重。
庄园里的佃户除了耕种自己的份地之外,还要为庄园主耕种土地,每周都要有几天为庄园主干活,庄园主直接控制的农奴每周的大部分时间都要为庄园主干活。领主还向佃户征收其他捐税。
领主与佃户之间是统治与被统治、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佃户有义务为领主劳动,领主也不能随意没收佃户的土地,它们之间具有一定的契约关系。
领主与佃户之间的关系
11世纪末12世纪初,荒地的开垦,使部分农奴得到新市镇的公民权利;
12-13世纪,贸易的复兴和城市的兴起;
14世纪以后,庄园制彻底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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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欧庄园制的瓦解
组织架构
领主或他的管家。
不随时开庭,每隔一段时间为解决一批问题而开庭一次。
地点不固定,有时在领主宅第的厅堂,有时在教堂,有时就在庄园里的大树下。
庄园法庭
工作人员:
开庭时间:
开庭地点:
阅读材料,分析庄园法庭惩罚手段是什么?
手段通常是处以罚金,罚金全部归领主所有。出席法庭是佃户的义务,无故缺席的佃户也会被罚款。
依据习惯法或村法,领主可以凭借法庭奴役佃户,佃户也可以利用法庭维护自己的权益,甚至有权参与案件的审理。
审判依据:
通过档案记载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