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材精创】1.1.1 集合及其表示方法 课件(2)-人教B版高中数学必修第一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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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人教B版 必修第一册
1.1.1 集合及其表示方法
第一章 集合与常用逻辑术语
在数学中,我们经常用“集合”来对所研究的对象进行分类。把一些能够确定的、不同的对象汇集在一起,就说由这些对象组成一个集合(有时简称为集),组成集合的每个对象都是这个集合的元素。
集合通常用英文大写字母A,B,C,...表示;
集合的元素通常用英文小写字母a,b,c,...表示。
如果a是集合A的元素,就记作a∈A,读作“a属于A”;
如果a不是集合A的元素,就记作a∉A,读作“a不属于A”
(1)如果A是由所有小于10的自然数组成的集合,则0∈A,0.5∉A;
(2)如果B是由方程x²=1的所有解组成的集合,则-1∈B,0∉B,1∈B
(3)如果C是平面上与定点O的距离等于定长r(r>0)的点组成的集合,则对于以O为圆心、r为半径的圆O上的每个点P来说,都有P∈C.
典型例题
现在我们来考虑方程x+1=x+2的所有解组成的集合,由于该方程无解,因此这个集合不含有任何元素。
一般地,我们把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称为空集,记作∅;
由空集的定义可得,0∉∅,1∉∅
思考与讨论
空集是有限集吗?
小结
集合元素的特点:
(1)确定性
(2)互异性
(3)无序性
常见数集
所有非负整数组成的集合,称为自然数集,记作N.
所有整数组成的集合,称为整数集,记作Z
所有有理数组成的集合,称为有理数集,记作Q.
所有实数组成的集合,称为实数集,记作R.
在自然数集N中,去掉元素0之后的集合,称为正整数集,记作N+,或N*
集合的描述方法